行動負擔

藉生命讀經深入聖經,認識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提摩太前書三章十五節說:「倘若我耽延,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召會有兩面的功用:一、作神的家和家庭,使神有地方可以彰顯祂自己;二、作支持真理(就是實際)的柱石和托住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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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執事、好時節

 「我新婦,你的嘴脣滴下新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你衣服的香氣如同利巴嫩的香氣。」(歌四11)
 基督的好執事如同雅歌四章十一節所描述之愛主的尋求者,舌下有蜜的甘甜和滋養的奶,他裏面收藏了主的豐富作他屬靈的糧食;他裏面所蘊藏的是這樣的豐富,好像食物在舌下可以隨時分給需要的人。這蜜和奶就是主甘甜、滋養的話。親愛的聖徒、愛主的追求者,值此歲末年終,各區正預備感恩團聚的時刻,應當抓住機會湧流,湧流出我們裏面蘊藏的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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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敬虔:過一種顯明神的日常生活

 敬虔(godliness、godly)這個重要的辭,在提摩太前後書至少使用了九次,也許是新約出現敬虔這辭最多的書信。從這些保羅對提摩太的殷切叮囑中,我們可以看出保羅對召會及事奉者在召會生活中追求並達到敬虔的真摰期盼。本週「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操練自己以至於敬虔」的信息幫助我們領悟,敬虔不是宗教的儀式、不是與儀式有關的行為,不是所謂「虔誠」的舉動,提摩太前書三章十六節把敬虔與「彰顯」連在一起,說出敬虔乃是我們在裏面生命連同外在生活都像神、活神並彰顯神,而過一種神顯現於人的生活。藉著提摩太前後書的記載,我們可以看到敬虔如何實際的運用在我們的生活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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禱告是正確召會生活的先決條件

 在「按照神對召會的經綸生活並事奉」晨興聖言第四週的信息裏,主開啟我們,為著能有正確的召會生活,我們必須在禱告的認識與經歷上再被拔高。禱告不是一種規條、形式化或被動的方式,乃是一種人人須建立滿帶負擔,關心聖徒的「正確禱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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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稱頌之神榮耀的福音

榮耀是神的一個屬性
 榮耀是彰顯出來的神,榮耀的福音乃是神經綸的福音。這福音在基督裏,將神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藉此照出神的榮耀,使神在這榮耀裏,在祂子民當中得著稱頌。這就是使徒從主領受的託付和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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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異象生活並事奉

看見神經綸屬天異象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章三至四節,要我們事奉主的人專注於教導神在信仰裏的經綸,為著召會得著真實的益處。他不僅教導我們專注於神的經綸,他也是按照神經綸的屬天異象生活並事奉,正如他在使徒行傳廿六章十九節,向亞基帕王剛強的分訴:「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保羅說到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之內容不是道理、學說、宗教信經或任何神學,乃是關於三一神的神聖元素如何分賜到祂所揀選、救贖、變化的人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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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新耶路撒冷

異象管制我們的生活
 「沒有異象,民就放肆。」(箴二九18上)為著我們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我們需要有新耶路撒冷的異象,並且讓這異象管制我們的生活。惟有得勝者能夠被新耶路撒冷的異象所管制:我們願意在基督徒生活中和召會生活中,憑著基督復活的大能勝過罪、世界、肉體、己與死亡,在生命上成熟而成為新耶路撒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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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神人的神聖的權利並盡申言和結常存果子的義務

享受神人的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
 首先,我們需要看見更高的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有分於」一辭的意思不只是有分,更是有分而得著享受。
 人在被造的時候沒有神的生命。但如今我們既是神人,由神所生,成為神的兒女,我們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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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基督在三個時期中豐滿的職事得餧養並餧養人

 「在主顯現以前,主的恢復之中心負擔與現有真理的概覽」第九篇的信息提到,我們要作神的同工,與祂一同作工,就需要憑基督在祂三個神聖奧祕時期中豐滿的職事,認識、經歷並享受基督。李常受弟兄說,每一篇關於基督某一個時期的綱目,其內容就像十頓飯一樣。每一個聖徒都該擺出飯食,使人得餧養。我們沒有活力,是因為沒有得餧養。若要進入聖經內在的意義,就必須消化這些綱目,使我們得餧養,而能以基督在祂三個時期中豐滿職事裏那追測不盡的豐富來餧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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