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至6月25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約十31~十二24


問題一:

在約翰福音第十一章,主得到拉撒路患病的消息時,就在所在之地,仍住了兩天。請問:
①根據五至四十節,有從哪些人來的意見阻撓?
②根據卅九與四十一節,「耶穌說,你們把石頭挪開。…他們就把石頭挪開」,因此主使拉撒路復活,所需要的配合為何?
③關於學習放下自己的意見,看見復活的生命,試分享彼此的經歷。

參考:
①約十一8註1,《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廿三篇—
在約翰福音三至十章的八件事例中,阻撓並抵擋生命的,主要的就是宗教。現今,生命在宗教之外,在新的立場上,要叫一個死人復活。在這裡,生命不再面對宗教及其儀式,卻面對許多阻撓生命的意見:門徒的意見(8~16)、馬大的意見(21~28)、馬利亞的意見(32~33)、猶太人的意見(36~38)、以及馬大又一次的意見(39~40)。從知識而來的意見屬於知識樹,但主在這裏實際上乃是生命樹給人享受。

②約十一41註1,《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廿三篇—
主有復活的生命,復活的大能,但需要我們的合作,需要我們的服從。什麼是我們的服從?那就是放棄我們的意見。你必須棄絕你的意見,讓主說話。當主在召會中叫人從死裏復活時,我們需要和祂合作,好釋放他們脫離屬地的捆綁。藉著這種合作,召會就成了主作生命的見證。在我們能夠和祂合作之前,必須先放棄我們的意見,照著主的旨意行動。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必須放下我們的意見,服從主的話並工作,且與祂復活的大能合作。

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廿三篇—
這是這一章主要啟示的一部分,就是放下人的意見,以及愛主的人和主復活的大能合作。主今天還在等候機會,要彰顯祂復活的大能,但祂不容易得到服從、合作和配合。我們在地方召會中…或許會照著我們的意見,忙於禱告求主作一些事。我們必須放下自己的意見,將每一個意見交託祂考慮,並和祂合作。祂要你將石頭挪開,你就挪開;祂叫你作某件事,你就作。這樣你就會看見復活的生命,也會看見復活的大能。大多數人只看見了拉撒路從死人中復活的故事;他們沒有看見這一章的啟示,就是在宗教之外,在地方召會中,基督作生命這事受到從人意見來的阻撓。

 

問題二:

①根據約翰福音十一章廿一至廿七節,馬大和主耶穌對復活的看法有何不同?你認為馬大對主的認識為何?
②就著「復活」而言,你認為主耶穌的釘死復活,與拉撒路的復活有何不同?
③我們如何經歷這位復活的神?

參考:
①約十一21~26,24註1,《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倪柝聲文集》第十六冊.第二篇—

a.馬大認為的復活:主對馬大說,「你兄弟必然復活」(23),意思是要叫他立刻活過來;但馬大解釋主這話,把現今的復活延後到末日去。
主耶穌所指的復活:主耶穌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約十一25)主在這裏宣告祂自己是誰,祂就是復活,所以等一等拉撒路復活不成問題。我們相信,主叫拉撒路復活,重點是在叫人認識主的自己。拉撒路得著復活還不是一件頂大的事,認識主耶穌是復活那才是大事。很多人能相信主耶穌是賜生命者,但是,相信主就是生命,那是另外一件事。祂不僅是賜生命者,祂也就是祂所賜的那一個生命。祂不只是叫人復活的主,祂也就是那一個復活。當人摸著那一個的時候,人立刻看見,在基督裏的就都是活的。神賜給人的就是基督。我們需要像使徒保羅所說的,「使我認識基督、並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此外,人的意見總是攔阻人在召會中經歷主作復活的生命,像馬大這樣。

b.馬大本來就相信主的能力,她對主說,「你若早在這裏,我兄弟必不死。」(21)馬大信神的能力,馬大也相信主耶穌的能力,可是馬大還沒有看見主自己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主耶穌在這裏不是說「我叫死人復活」;乃是說「我是復活。」我們要看見,一切神所能作的,都包括在神所「是」的裏面。人所以得不著神的能力,乃是因為不知道神是什麼。凡來到神面前的人,應當相信神「是」,也相信神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十一6)。因為神所有的能,都是根據於神的「是」。

 

②約十一21~26,《腓立比書生命讀經》第五十三篇,《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三篇

 復活一般的意義是指一個東西死了,又活過來。拉撒路就是這樣復活的。他死了,埋葬了,甚至開始發臭了。然後,主耶穌來了,祂大聲喊著說,「拉撒路,出來!」拉撒路就從墳墓出來了(約十一43~44)。拉撒路雖然從死人中起來,而且活過來,但新造沒有作到他裏面。他仍然是一個在舊造裏的人。拉撒路最多經歷了復原;他從死亡復原到天然的生命裏。但是那時候他既沒有重生,也沒有得著新的構成。拉撒路的復活仍然在舊造的範圍裏,他並沒有復活到新造裏?有一天拉撒路還是死了,他那曾經復活的身體再次躺在墳墓裏,這就證明拉撒路並沒有藉著復活被帶到新造裏。

 當主耶穌說,祂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十二24),祂是指祂的死分賜生命的一面。這粒麥子的死不是為著救贖,乃是完全為著將原有子粒中的生命,分賜到許多子粒裏面。在消極方面,基督的死除去了我們的罪;在積極方面,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我們今日信入了祂,我們的罪就被祂救贖的死除去,永遠的生命也藉祂分賜生命的死分賜到我們裏面。這分賜生命的死也是釋放生命、繁殖生命和繁增生命的死,就是產生和繁衍的死。


③《活神與復活的神》第三篇—

 一位弟兄病得很嚴重,被認為無可救藥了。然而神憐憫他,為他行了神跡,使他痊癒了,從此他就見證神是活神這個事實。然而他痊癒不久後就墮入世界中。他即使活在世界裏,仍舊記得神是活神,記得神保守他的生命脫離死亡。然而他並沒有經歷神聖生命的加增,僅僅經歷了病得醫治的神跡。另一位弟兄病了。日子一天天過去,病情絲毫沒有起色,很長一段時間他都在墳墓邊緣徘徊。然後正當他完全絕了活命的指望時,他全人深處卻漸漸對神有了感覺,復活生命開始在他裡面作工。他領悟到一個事實,這復活生命是能勝過一切患難,吞滅死亡的生命。他仍舊感覺非常軟弱,仍在極大的試煉中。然而他又更深領悟到,神不是以外面的作為叫他認識神的權能,乃是要作工分授祂自己。裡面的光漸漸清楚,健康情形也逐漸好轉。這位弟兄不僅經歷神醫,對神也有新的經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