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4月2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路十二1~路十三9

小排聖經問題研討

問題一:

在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二至四十四節,主用比喻教導門徒忠信,請問:
①忠信又精明的管家當如何行?
②在生活中,我們如何操練按時分糧?

參考:
①路十二42及《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六十三篇─
為主人所派管理僕從、按時分糧給他們。42節的僕從就是家人(太二四45),指信徒(弗二19),即召會(提前三15)。分糧給他們,意指在召會裏,將神的話和基督當作生命的供應,供應信徒。我們都必須學習,如何按時將生命的供應,供應主的家人。


②《實行主當前行動之路》第八章─
 每當我們聚在一起,這就是你按時供應合式的食物給主的家屬的時間。我們必須殷勤尋求主的話,使我們預備好,來到聚會時能供應美好的食物。吃的時候就是「按時」;聚會的時候就是「按時」。聚會的時間,就是指定的時候,我們眾人必須將一些生命的供應,供給神家的人,供給同作信徒的人,也指所有的罪人。
 醫院裡的護士知道,他們必須用不同的食物供應病人。不同的食物供應給不同的病人,是為了應付他們特殊的需要。對我們來說也是一樣。全地就是醫院,滿了疾病和各式各樣有病的人。實在說來,甚至召會也是醫院,滿了有病的人。所以,我們必須按時供應不同的話語給他們。你的責任,你的職責,乃是供應食物給他們。他們若是罪人,你必須供應他們恩典的福音,作他們所需要的食物。他們若是信徒,患了某種病,那麼你就要從聖經上供應適合他們情形的話,來餵養、醫治、加強或喚醒他們。這樣作乃是作忠信又精明的奴僕,供應合式的食物給主的產業,就是按時分糧給各種人。
 當你進到辦公室,必須領悟這就是指定的時候,讓你供應合式的福音食物給不信的人。當你去上學,就算你不是到那裡去教書而是去上課,所有你身邊的同學也都是主所交給你的家業,你可以抓住機會,按時將福音供應給他們。

 

問題二:

路加福音十二章四十九至五十三節,主向門徒表達祂渴望藉死得釋。請問:
①主說祂來要把火丟在地上是甚麼意思?
②為何主說「我有當受的浸還沒有成就,」難道基督還未受浸麼?
③此浸未成就,祂為何困迫?

參考:
①路十二49註1—
指屬靈生命的衝力,出於主所釋放的神聖生命,造成51~53節的分爭。

②《倪柝聲文集》第二十三冊第七十六篇,可十38註1—
我們看羅馬六章,歌羅西二章,就知道這個浸是指著死說的。基督說,祂未受浸,就是說,祂自己還沒有死。這裏不是浸還未受,乃是浸還未成就。浸為甚麼要成就?成就乃是有目的的。比方你要作某種工作,你去作就是去成就那工作。基督的死要成功一件事情,就是成功神的目的。因為祂尚未死,所以火還未著起來。

③路十二50註2─
主在祂成為肉體時所穿上的肉體裡受拘禁。祂需要肉身受死,需要受浸,使祂無限量的神聖所是,連同祂神聖的生命,得以從祂肉體裡釋放出來。祂神聖的生命藉祂肉身受死釋放出來,就在復活裡成了祂信徒屬靈生命的衝力。

 

問題三:

路加福音十二章五十四至五十九節,主耶穌教導群眾關於分辨時期,並行公義的事。請問:
①)五十六節主說他們不知道分辨「這時期」,這是指什麼時期?
②五十七節主又問,為什麼不自己判斷什麼是「公義的事」,這是指什麼?
③五十八至五十九節,主引用欠債的比喻是為要引導他們有什麼轉變?

參考:
①《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篇—
分辨這時期,即分辨這時期的兆頭(太十六3)。這些兆頭乃是:(一)施浸者約翰已來宣告彌賽亞的來臨,如經上所豫言的(路三2~6,15~17);(二)彌賽亞就在這裏,將祂自己供應出來,使人能接受祂而得救。人能分辨天氣和天地氣色的兆頭,卻不能分辨施浸者約翰和彌賽亞自己所帶來的兆頭。

②《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篇—
在57節,主接著說,「你們又為甚麼不自己判斷,甚麼是公義的事?」即使沒有主的教導,猶太人自己也有夠多的兆頭,判斷當走的路和當作的事,就是接受主並跟從祂。然而,他們卻拒絕接受主並跟從祂。

③《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篇—
對群眾所說,叫他們悔改得救的話。在58、59節,主說,「因為你同告你的對頭去見官,還在路上,就要盡力和他了結,免得他把你拖到審判官面前,審判官交給差役,差役就把你下在監裏了。我告訴你,非到你還清最後一分錢,你絕不能從那裏出來。」這裏的錢,是巴勒斯坦的希臘羅馬式貨幣最小的硬幣。58節開頭的「因為」指明58至59節是57節的延續。人救主吩咐猶太人,他們在律法(對頭─約五45)之下,要去見神(官)並受基督(審判官-約五22,徒十七31)的審判;當他們還在路上(去)時,應當盡力和對頭了結,得著釋放,使他們不至受基督審判,而被天使(差役─參太十三41)扔在火湖(監─啟二十11~15)裏,若是那樣,他們絕不能從那裏出來,直到永遠(路十二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