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至6月15日 小排問題研討(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利未記十七1~二二33)
問題一:
①百姓在會幕門口獻上祭牲,以及祭司在會幕門口灑祭牲血,使血流在壇上,其意義為何?
②在舊約,耶和華囑咐百姓不可喫血的原因為何?
參考:
①利未記聖經註解—
獻給神的祭牲只能在會幕門口,在耶和華面前獻,祭牲的血要流在壇上。這表徵我們應用主耶穌作我們獻給神的祭物,並有分於祂救贖的血,必須是在神地上居所(召會)的入口,也必須經過十字架。我們敬拜神的時候,該照着神的願望和經綸,在神所立的規則、約束和限制之下,應用基督作惟一的祭物。在召會之外,就是在我們所喜好和揀選的地方應用基督,乃是濫用基督。
②利未記聖經註解—
脂油不可喫,表徵基督上好的部分乃是為着神的滿足。血不可喫,表徵基督為着救贖我們所流的血,完全滿足神公義、聖別、榮耀的要求。因此,在宇宙中惟有耶穌的血是信徒可喫的。喫任何別的血,都是把基督的血當作俗物。這表徵凡以別的血代替主耶穌之血的,要對付他從前的行為,和他已往與宗教有關 的所是,並要潔淨自己;否則他就要被定罪。喫不同的血,相當於根據對不同人物的信仰,所形成不同的宗教。神命定惟一的血,乃是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惟一的信仰乃是相信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
問題二: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相當於新約的哪一卷書的第幾章?
參考:
利未記生命讀經—
利未記十八至二十章,論到神聖別子民的聖別生活,相當於弗四17~五14吩咐神聖別的子民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過聖別的生活,像神是聖別的一樣。在三節說,以色列人要過一種新生活,有別於他們從前曾在其中生活之埃及人的生活樣式,也有別於他們要進入之地那些迦南人的生活樣式;他們所要過的,乃是神聖別子民的生活樣式。脫去埃及人和迦南人的生活,就是脫去舊人;按著神的聖別過生活,就是穿上新人。然而,他們若親近骨肉之親,露他們的下體,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美地會吐出他們這些受玷污、不聖別的人。這表徵我們若與我們的美地基督若沒有正確的關係,這位給他們享受,作他們居所並一切所需之包羅萬有的基督,會把他們從祂口中吐出去,不許可我們再享受祂。因此,我們要謹守祂所吩咐的,過一種滿了光的生活。我們要事奉神,就需要過最高標準之道德和倫理的聖別生活。雖然我們是事奉神,但我們必須對周圍所有的人,包括親戚、鄰居、寄居的外人,有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需要合宜的待人。這是神的要求,因為祂是義的、聖的、滿了愛、滿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