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至8月26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彼前二1~三22

 

問題一:
彼得前書二章一至三節提到:靠著純淨話奶的餵養,使我們能長大,以致完全得救。請問:
①藉著純淨的話奶,使我們能脫離那五件消極的事?
②此處完全得救的意思,是否為我們蒙了重生、得著了起初的救恩?
③請分享一個因生命長大而脫離消極事物的經歷。

參考:
①彼前二1—
惡毒、詭詐、偽善、嫉妒、以及毀謗的話。

②《彼得前書生命讀經》第十六篇—

否。這裏的得救不是起初的救恩,乃是在生命裏長大的結果。神完滿、全備的救恩從重生(包括稱義)到得榮(羅八30),有一段很長的期間。我們重生時,得著了起初的救恩。然後需要藉著享用基督作神話語中滋養的奶,得餧養而長大,達到完全的救恩,達到成熟而得榮。這救恩就是主耶穌顯現時,所要顯現與我們魂的救恩(彼前一5,9~10,13)。

③《彼得前書生命讀經》第十六篇—

李常受弟兄見證:「五十年前,我很難勝過脾氣。但現今經歷主五十多年以後,我能見證我很難發脾氣。有些人也許說,因為我現今是上了年紀的人,所以不再有脾氣的難處。這樣的說法並不準確。事實上,人的脾氣通常隨著年齡增加。為這緣故,年長的人常批評別人,對別人不耐煩。按天然說,我們越年長,越有脾氣的難處。我在主裏並在主面前能見證,我越年長,越沒有脾氣。這個改變的原因是,多年來我經歷在生命裏長大,以致得救脫離我的脾氣。這說明一個事實,我們都需要實際的長大以致得救。」

問題二:
根據彼得前書三章十四至十六節,請問:
①在因行善而受苦時,我們心裏應當有怎樣的預備?
②彼得在這裏提到,基督徒的好品行,試問何為基督徒的好品行?
③呈上題,我們該如何落實到我們的生活中?

參考:
①彼前三15~16—
「只要心裏尊基督為聖,以祂為主,常作準備,好對每一個問你們裏面盼望因由的人有所答辯,且要帶著溫柔和敬畏,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譭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的人,因你們在基督裏的品行,感到羞愧。」
②彼前三16註4—
基督徒的好品行該是在基督裏的。這是一種在那靈裏的日常生活,高過僅僅合乎倫常道德的。

③《彼得前書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
 我們若要有好品行,並在日常生活中尊主為聖,就必須顧到我們的良心。我們被別人稱義並不夠。我們需要被自己的良心稱義。我們不該滿意於被社會、弟兄們、甚或全召會所稱義。沒有人像我們的良心這樣透徹的認識我們。重生之靈蒙光照的良心,更是如此。由內住之靈光照之更新的良心,在其見證上是可靠的,在其判斷上是準確的。我們蒙光照之良心的判斷,比別人對我們的判斷更準確。
 我們重生之靈蒙光照的良心,是內裏的審判者。這內裏的審判者,我們的良心,與內住的神合作。重生之靈蒙光照的良心能作內裏的審判者,是因牠與內住的神合作。為這緣故,蒙光照之良心的判斷是透徹、準確的。所以,我們必須顧到良心。
 例如,弟兄在與妻子的關係上應當顧到良心。在人看來,似乎他沒有虧負妻子。但他蒙光照的良心也許告訴他,他在許多方面虧負了妻子。同樣的,在召會生活中,表面看來我們也許誠實、忠信。然而,我們的良心會知道,在某些事上,我們對召會並不全然誠實、忠信。所以,顧到我們的良心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