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至8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弗五27~腓一7

問題一:
以弗所書六章一至二十節提到對付屬靈仇敵需要的爭戰。請問:
①我們爭戰的對象是誰?
②根據十、十一、十三節的三個「要」,保羅告訴我們當如何爭戰?
③召會如何團體的穿上神全副的軍裝之路?試分享團體爭戰禱告的經歷。

參考:
①弗六12,《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三篇─
 12節:「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血肉之人是指人說的。在血肉之人背後,乃是魔鬼那抵擋神定旨的邪惡勢力。因此,我們的摔跤,我們的爭戰,必須不是抵擋人,乃是抵擋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
那些執政的、掌權的、和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乃是背叛的天使。他們跟從撒但一同背叛、抵擋神,現今在諸天界裏管轄世上的列國,如但以理十章二十節的波斯魔君和希臘魔君。這指明魔鬼撒但有牠黑暗的國(太十二26,西一13),他在其中居於最高位,在他以下有背叛的天使。
 背叛的天使是撒但國度裏的邪靈。因此,召會和撒但之間的爭戰,乃是我們這些愛主並在祂召會中的人,抵擋諸天界裏邪惡勢力的爭戰。表面看是血肉之人破壞召會,實際上是撒但和牠邪惡的天使在那些造成破壞的人背後作工。所以,我們必須爭戰,抵擋這些屬靈的勢力。

②弗六10~11,13,《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三篇─

 十節:「你們要在主裏,靠著祂力量的權能,得著加力。」
要對付神的仇敵,抵擋黑暗的邪惡勢力,我們需要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並叫祂坐在諸天界裏,遠超空中一切邪靈的浩大能力,使我們得著加力。我們要在主裏得著加力,這事實指明,在對付撒但和他邪惡國度的屬靈爭戰中,我們只能在主裏面爭戰,不能在自己裏面爭戰。何時我們在自己裏面,我們就失敗了。
十一節:「要穿戴神全副的軍裝,使你們能以站住,抵擋魔鬼的詭計。」
 我們打屬靈的仗,不僅需要主的大能,也需要神的軍裝。我們的兵器沒有效力,只有神的軍裝,甚至神全副的軍裝,才有效力。
神全副的軍裝是為著基督的整個身體,不是為著基督身體上任何單個的肢體。召會是一個團體的戰士,信徒是這惟一戰士的一分子。只有團體的戰士才能穿戴神全副的軍裝,單個的信徒不能。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裏打屬靈的仗,絕不能單獨作戰。
十三節:「要拿起神全副的軍裝。」
 十一節告訴我們,要穿戴神的軍裝。十三節吩咐我們,要拿起神的軍裝。我們已經看見,神的軍裝乃是神為我們預備並提供給我們的。但是我們需要拿起並穿戴;我們需要使用並應用神的供備。軍裝的一些配件,如劍和盾牌,我們要拿起。但是其他的配件,如胸牌、頭盔和鞋子,我們需要穿戴。不管我們是穿戴或是拿起神全副的軍裝,我們都必須厲害的運用我們的意志。

③《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第六章─

與邪惡勢力爭戰的路不是憑肉體,而是憑著靈,在靈裏,並藉著禱告。我們能對付在人背後作工、爭戰的仇敵,惟一的路乃是禱告,訴求諸天之上的寶座為最高的權柄。所以,需要有真實、得勝的團體禱告。召會需要來在一起禱告,不是去對付人。我已經學了功課,什麼時候有謠言,不要直接去對付謠言。有人散播關於召會的謠言時,我們不該與人談論,或向人解釋什麼。我們越解釋,就越多謠言出來。我們該單單到主那裏,訴諸最高的權柄。我們乃是經過寶座來對付在血肉之人背後的邪惡勢力。我們必須學習這件事,實行這件事。
 我們不可指著人說,「那是什麼樣的領頭人?那是什麼長老?」我們這樣批評時,就破壞召會生活,開了路給仇敵進來攻擊召會,並把死亡帶進身體裏。我們已經被仇敵打敗了。我們失去我們的立場,並且大大破壞召會。我們惟一要作的乃是把這事帶到元首那裏,禱告說:「主,憐憫我們,憐憫那位弟兄。主,我們把這事交給你,你必須作事。」主會尊重我們的禱告。我們這樣禱告,就是那些站在門口關門,不讓仇敵進來攻擊並破壞身體的人。我們必須簡單的到主那裏禱告。如果有人與我們有同樣的看見,我們該是一,到主那裏去禱告。我們的武器就是為我們所看見的那些事,並為主的僕人禱告。
 召會生活是禱告的生活。我特別請求聖徒中間領頭的人,要實行真實的禱告生活。領頭的弟兄們必須來在一起,常常禱告,更多的禱告。然後他們就會幫助所有聖徒學習過禱告的生活。單單一週來一次召會禱告聚會是不夠的。召會必須有禱告的生活,領頭的人必須在這禱告的生活上領頭。這一切項目就是我們爭戰所需要的軍裝。在這些日子,爭戰不是一件小事。說到神永遠的定旨和中心的思想、召會生活、見證、見證的恢復,不是一件小事。這不是僅僅靠講道或傳揚就能成功的。我們必須藉著爭戰,憑著禱告,來實化這些事。


問題二:
以弗所書六章十四至十七節說到神的六項軍裝之後,十七至二十節特別說到禱告這件事。請問:
①保羅說完神全副的軍裝這些項目之後,轉而說到禱告的原因為何?
②為何保羅特別強調我們要「在靈裏」禱告?
③為著能「時時在靈裏禱告」,我們所需要的操練為何?

參考:
①弗六17註2─
神全副的軍裝有六項,禱告可視為第七項。這一項是惟一、具決定性、不可或缺的憑藉,叫我們藉以應用其他各項,使軍裝實際的供我們使用。

②弗六18註1,《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六十六篇,《如何享受神及操練》第五篇─

 在禱告中,我們所該用的主要機關,就是這靈。每當我們在我們的靈裏,我們也就在聖靈裏,因為我們的靈與主是一(林前六17)。因此,保羅要我們在靈裏禱告的吩咐,含示我們也必須在神的靈裏禱告,因為這二靈在我們裏面乃是調和的。
 禱告應該在聖靈裏;應該在聖靈裏禱告。我們一再說過,禱告乃是人和神同工的一件事。禱告必須是雙層的,必須是二性的。如果單是我們人這一層來禱告,單是我們自己來禱告,而神不調在我們的禱告裏頭,這樣的禱告就不過是宗教的禱告,而不是摸著神的禱告,不是呼吸著神的禱告,也不是禱告著神的禱告。

③《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六十六篇─

a.操練心思情感意志降服且順從:在禱告中,我們所該用的主要機關,就是我們的靈。我們的心思若是過分活動,我們的情感若不受控制,我們就會發覺很難禱告。當我們禱告時,我們的心思應當安息,我們的情感應當受規律,不太熱也不太冷。按照我的經歷,當我的心思被其他事物霸佔時,禱告就容易受打岔。照樣,當我的情感沒有適當的規律,我就發覺很難在禱告中從我的靈裏說出話來。因此,要在靈裏禱告,我們的心思就需要被調整,我們的情感就需要受平衡。這需要許多內裏的操練。不僅如此,我們若要時時在靈裏禱告,我們的意志必須是剛強的。一個意志像水母般的人不能禱告。禱告看起來容易,實際上並不容易。說話或者讀書很容易,但是禱告不容易。這是禱告需要運用我們意志的原因。
 在禱告上儆醒,含示我們操練我們的意志,安定我們的心思,規正我們的情感,好有正確的禱告。在此需要相當多的操練,好使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降服且順從。因著許多人沒有這樣實行,他們的心思是背叛的。當他們對自己的心思說要安定下來,他們的心思反而變得更活躍。有的人情感是麻煩的。我們需要操練自己到一個地步,在結束一段很長的談話時,還能立刻禱告。我們需要這樣的操練,這含示在保羅所說,要儆醒禱告的話中。
b.操練在時間表上安排固定禱告的時間:我們若不在禱告的生活上儆醒,就會浪費光陰。我們整天晃來晃去,時間都浪費掉了。我們所以會浪費時間,乃是因為我們的時間沒有安排,也沒有控制。當我們上班時,我們的時間也許非常有規律。但是在禱告的事上,許多人沒有安排他們的時間。結果,很多可以用來禱告的時間就失去了。我們若不贖回光陰,並抓住每個可利用的機會,許多時間就會徒然浪費了。雖然你也許十分忙碌,但不要拿這個作為不禱告的藉口。你若對你的禱告生活有高的估價,就會在這事上儆醒,為此安排時間。不論你多忙,你仍有時間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