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弗所書五章二十節,保羅說:「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裏,時常感謝神與父。」在歌羅西書三章十七節,保羅又說:「凡你們所作的,無論是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在主耶穌的名裏,藉著祂感謝父神。」這些經節首先指明,我們已經被擺在與主的合一裏面。因為我們與祂是一,我們就可以用祂的名。一個公司的雇員若是去銀行替公司辦事,他是代表公司去的,銀行承認他和公司是一。銀行若問他的身分,他應當以公司的名字回應,因為銀行只承認公司的名字,不承認他的名字。這個例證說明了在主耶穌的名裏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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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我們在基督裏的事實
 我們對主耶穌的經歷和三件事分不開:祂的名、祂的人位、和祂的實際。主的名是耶穌基督,祂的人位是祂的實際,祂的實際乃是那靈。當我們呼求主名的時候,主這人位就來了。當我們呼喊:「哦,主耶穌。」來的人位乃是那靈。每逢你提到主耶穌的名,你就是說到祂,並摸著耶穌基督與你是一,你與祂是一的事實。如果你去探訪一位弟兄,並且說:「弟兄,我在主耶穌的名裏來看你。」這是很有意義的。你必須領悟,每逢你說這樣的話,主就與你同在。這是因為你提到祂的名,那靈就與你同在。祂的靈是祂的人位,祂的同在。你越多提到主的名越好。一天說主耶穌的名千遍,會幫助我們得勝。在主名裏行事,呼求主名,提說主名,就提醒我們,我們與主耶穌是一。凡事在主耶穌的名裏作,這該常常提醒我們,祂與我們是一,我們在祂裏面,祂也在我們裏面,祂活在我們裏面,我們也應當活在祂裏面。我們雖然可能忘記這些項目,但這些事實仍然存在。我們已經被放在基督裏。在受浸的時候,我們是浸入基督並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現今基督活在我們裏面。這是何等奇妙的事實!我們一旦相信並且受浸了,就不可能丟棄這個事實。

操練在主的名裏作一切事
 我們應當一直受提醒,我們是在主裏面。其次,我們必須藉著逐漸學習主的話而建立自己。我們也必須知道我們對主的話認識到甚麼程度。我們決定作一件事時,若是看見自己對主的話沒有充分的認識,我們就該問更成熟的聖徒是否該作那一件事。這是為著尋求主的旨意。我們不該很快的說,凡我們所作的都是出於主的。我們需要學習更多認識主的話。

在生活的每一件事上,提說主名
 當我們提到主耶穌基督的名,就將一切罪惡的事除掉。這名使我們與主耶穌是一的事實非常真實、活潑、而使人信服。說耶穌的名就驅盡一切的鬼,和各種反對的因素。當你說耶穌的名,你就得安慰,蒙光照。不論你是否覺得耶穌與你同在,祂事實上是與你同在。當我們在主耶穌的名裏,我們就是在基督裏,基督也在我們裏面,我們與基督是一。當我們說我們是在主耶穌的名裏行事,整個宇宙就受提醒,有人完全與基督是一。天使尊重這事,一切的鬼魔都懼怕這事。鬼懼怕任何人提說主耶穌的名。我們不僅提到這名,我們也提到我們是在主耶穌名裏的事實。這樣的宣告是很有意義的。我們若在主耶穌的名裏作每一件事,就是得勝的。我們若不在祂的名裏行事,就是失敗的。我們應當能說,我們是在主耶穌的名裏作我們日常普通的事,就如理髮、買東西等。我們若不能這麼說,就必須知道,我們已經失敗了。(羅明德)
(摘自《李常受文集》1990第二冊—1990年秋全時間合輯,第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