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愛,我愛我恩主,不願自由外出;
因祂是我救贖主,為我贖價已付。
愛祂、事祂永不離,何其甘甜、蒙福;
雖然有時會困倦,祂賜安息穩固。
二、
我主捨命流寶血,重價買我歸屬;
救我脫離罪權勢,脫離己的束縛。
祂既召我來事奉,我願甘心順服;
如此永享真自由─愛中作祂奴僕。

三、
全心事奉不半途,惟有祂是我主;
祂是愛我將命捨,我願永遠祂屬。
我心感戴、靈歡騰,口中高歌不住:
我愛,我愛我恩主,不願自由外出。

      出埃及記二十一章有一幅關於奴僕事奉主人的美麗圖畫。在那裏,說到一個希伯來人服事他的主人六年,第七年他就可以自由。「他若單身進來,就可以單身出去;他若有妻子,他的妻子就可以同他出去。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就要歸與主人,他要獨自出去。倘若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又要帶他到門或門框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這幅圖畫豫表基督愛神、愛召會,也愛祂所有的子民。因著這愛的激發,祂就甘願作奴僕;也說出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都必須是祂的奴僕。舊約和新約都指明,神的子民需要有奴僕的靈。因著我們愛神,也愛祂的召會、祂的兒女,有這樣的愛作我們的動力,我們就能成為犧牲和服事的奴僕。
      李常受弟兄在該章的生命讀經中提到,只有那些甘心作奴僕的人,才能永久留在召會生活裏。他說到:「不論眾聖徒怎樣對待我,我除了留在召會生活中以外,別無選擇。召會乃是我父和祂所有兒女的家。我不過是祂的一個奴僕,愛祂、愛召會,並愛祂的兒女。」看見主耶穌和李弟兄都是我服事的榜樣。
      初次聽到這首詩歌是在全時間訓練中心的時候,因著認識這分新約的職事,對基督的珍賞和經歷愈發增多,便歡然奉獻自己。直等到試煉來到,種種情形交雜,使我不禁思想,這樣失敗的我還能繼續服事主嗎?主便用這首詩歌光照並鼓勵下沉的我。如今回到高雄服事,面對開展停滯的光景,主仍用這首詩歌,使我有回頭的亮光。
      詩歌第一節:「愛祂、事祂永不離,何其甘甜、蒙福;雖然有時會困倦,祂賜安息穩固。」是祂先愛了我,用重價將我從撒但、世界中贖回,祂是我的救贖主、是我的恩主,我本是祂的奴僕,本該事奉祂。但使我繼續服事主的原因,是因我愛我的主人。我問主我是何時開始在服事祂、召會和祂的兒女時,裏頭不覺得甘甜了呢?原來是裏頭對基督的愛不新鮮了。謝謝主還知道祂的僕人會困倦,只要我回轉向祂,祂便給我祂自己—作我的安息與穩固,使我能繼續甘心樂意的服事。
      第三節堅定我的心志,我的一生是屬主的,我這一生就是事奉主的人,在我裏面有這位奴僕的靈;因主在我靈裏,不論遇到何境遇,甚至流淚,但因為還能事奉祂,我便能高歌和讚美。(李亭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