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主心安穩妥,尋得神享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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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21-09-02, 週四 15:54
感謝主,讓我有機會分享主耶穌愛我和我的家人的故事。
感謝主,讓我有機會分享主耶穌愛我和我的家人的故事。
雲彩見證
傳道書三章十一節:「神造萬物,各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遠安置在人的心裏。雖是這樣,人並不能參透神從始至終的作為。」這處經節充分說明了人為什麼要尋找神;日光之下除神之外,沒有別的事物可以滿足這種要有目的的感覺。
我於主後1999年得救,受浸至今22年。因為我的姊妹被主恢復後,非常希望我也能信主,也因著結婚後便去大陸創業,聚少離多,內心感覺虧欠,以及愛的緣故,就答應受浸。
受浸之後,生活、行事為人並沒有什麼改變,僅僅是在宗教裏,做一個名義上的基督徒,就像以色列人在摩西律法下的曠野生活,雖然也讀經、聚會,但主對我來卻是十分客觀的。
帶領家人得救分享
感謝神!我最親愛的阿嬤,在今年6月8日得救了。
得救蒙恩見證
我在小學畢業時就受浸了,算起來已有快56年了。我母親從小就把我帶到教會裏,當我12歲時,大人們說我可以受浸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接受,去受浸了。當時年紀還小,受浸後,並沒有特別的感覺,但是很清楚記得剛上初一時,一位長我一歲的學姊姊妹,在學校裏很照顧我,使我孤獨的心得著安慰,當她帶我禱告時,我裏面覺得平安。
我生長在一個基督徒的家庭,由我的外祖母傳到父母再傳到我們這一代,我是第三代基督徒。小時候,我很調皮,常常利用放學及寒暑假,在我們家後方稻田奔跑,抓青蛙、昆蟲、魚等,像是山裏野孩子,曬得黑黑的,身上髒兮兮的。姊姊常常騎著腳踏車在水溝邊及河邊把我抓到教會上主日學,聽大哥哥、大姊姊講聖經故事,但一直還沒有受浸得救。雖然之後沒有去教會,但我還是向人說我是基督徒。
承道:
我出生於一個基督徒家庭,父母在教會中服事。我從小在臺中長大,後來跟父母去了俄國,回來後就住在屏東和高雄,讀國中、高中到大學,所以算是南部的孩子。
簡單呼求得救
我是在1974年1月3日受浸。說到我的得救,應該從我父親說起,他是海軍,民國三十八年隨政府從大陸撤退來臺。當時在船上認識了一對李姓夫婦,他們是基督徒,等到臺灣以後,經常向我父親傳福音,不過父親始終心裏剛硬,不肯接受。直到他四十多歲的時候,因心臟病,身體欠佳,纔願意帶著母親一同在鳳山會所受浸歸入主。
顧念永存價值,值得參訓心志,志同服事盡職
我因著國中參加呼召聚會,被學員榮耀的展覽吸引,萌生參訓意願。原本預計實習後就參訓,但在我實習期間,因著一些情形,聖徒建議我先工作一兩年後再參訓。當下我不知該如何選擇,決定為著參訓認真尋求主。
交通開拓百路,熱誠接待聖徒
伯斯的天空,都是這樣湛藍湛藍的。一抬頭望天,常常因此得著加力。
這幾天才知道,在這裏有一群姊妹們,多年來堅定持續地默默為召會、為聖徒、為主的權益禱告。早在我們來伯斯之前,也一直在為我們家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