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救蒙恩見證

 我在小學畢業時就受浸了,算起來已有快56年了。我母親從小就把我帶到教會裏,當我12歲時,大人們說我可以受浸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接受,去受浸了。當時年紀還小,受浸後,並沒有特別的感覺,但是很清楚記得剛上初一時,一位長我一歲的學姊姊妹,在學校裏很照顧我,使我孤獨的心得著安慰,當她帶我禱告時,我裏面覺得平安。

 因為我從小就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長大,所以我的小學、初中、高中,甚至放假的日子,都是在召會裏面度過,和大家一起讀聖經、唱詩歌。進了大學後有一段時間不想去聚會,但是沒過多久,就有師母非常關心我,常到宿舍來看我,於是我又恢復聚會。但是這位主耶穌對我來說,好像很客觀,好像覺得似乎有又似乎摸不著。在我的印象裏作一個基督徒就是要作好人。
 直到我三十歲時,有一天在我工作的醫院裏,發生一件非常嚴重的醫療糾紛,好幾位醫師以及護理師都被關進看守所去。本來我認為跟我沒有關係,因為發生事情的當天,我並沒有上班,但也因為同事的關係,我是他們的護理長,也被牽連進去,竟然成為被告,要上軍事法庭。這件事情如同晴天霹靂般臨到我,對單純的我造成非常大的打擊。

love
 我在驚恐中發現,作好人的結局竟然是這樣!我從今天起我不要作好人了,我要學著作壞人,我甚至開始懷疑我的信仰。可是當我要作時,我竟然不知道我要怎麼作壞人,那時非常的痛苦。就在這時,突然有一微小聲音跟我說:「誰能使我與你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我的眼淚立即奪眶而出,剎那間我被神的愛緊緊的包圍,叫我無法推諉。神那不能隔絕的愛第一次這麼鮮活的、即時的臨到我,這使我覺得,在我身上無形的枷鎖,突然脫落了,主的愛使我得著釋放。
 這樣的經歷使我裏面的眼睛得開,使我心裏明白我從小所信的這位神一直沒有離開我,祂不僅一直愛著我,無論我在人生道路上何種景況,祂都背負著我。同時,祂也是光,祂向我照亮,讓我看清以前的我就是靠著自己去作好人,不僅很辛苦,也永遠做不到。一個醫療糾紛就把我打垮了。其實我只要簡單地倚靠我裏面的主,就如馬太福音十一章二十八節說:「凡勞苦擔重擔的,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必使你們得安息。」於是我放下自己的努力,我就這樣簡單的開始倚靠祂,在往後兩年的法律訴訟中,雖然外面常受壓,但主常常在我裏面向我說話,使我裏面有安息有平安。最終主保守我由嫌疑罪改判為無罪,我非常感謝主給我這樣的環境,在這過程中,我經歷主恩洋溢的喜樂。
 因著以上寶貴的經歷,使我在這三十多年間,在生活中常常經歷主即時的說話,使我真正認識我所信的這位主耶穌,而且愈來愈寶愛祂。
 親愛的朋友,經常聽到人說:宗教不都是勸人為善嗎?但我要在這裏鄭重的說,我們所信的這位神,祂不是勸人為善,因為祂知道「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所以祂是賜給我們一個新的生命,是神聖永遠、不朽壞的生命,只要簡單的相信祂、接受祂就能得到。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雖然相信神,但在我的人生旅程中,經常遇見試誘、挫折與困境,使我疑惑、甚至無力走下去。然而因為我沒有離開召會,一直有弟兄姊妹的關心、鼓勵與榜樣、見證,如同雲彩圍繞著我,當然這也是神的憐憫,才使我仍能活在召會中。所以,願我們彼此激勵,一生認定:基督是我們的生命,召會是我們的生活,一直到主再來!(新苓大區 黃劉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