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至11月5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羅八3~十3

問題一:
羅馬書八章六節說,「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請問:
①什麼是心思?
②心思置於靈是甚麼意思?我們該努力操練將心思置於靈嗎?
③有什麼實際的實行可以保守我們的心思在靈上?

參考:
①羅八5註3-
心思是作人個格、人位之魂的主要部分,因此,心思代表魂─人自己。在本章,心思是中立的,介於重生調和的靈,與墮落的身體─肉體─之間。七至八章表明,心思可有兩種不同的行事,叫我們或在靈裏,或在肉體裏。心思若倚靠並聯於重生且與神的靈調和的靈,就將我們帶進這靈,享受神的靈作生命之靈的律(2)。心思若聯於肉體而獨立行事,就將我們帶進肉體,使我們與神為仇,不能得神的喜悅(7~8)。


a.《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五篇-
將心思置於靈,意思就是將全人置於靈,並照著靈行動。

b.《生命的經歷與長大》第九篇-
我們若照肉體活著,並行事為人,我們的心思就是在肉體上。我們若照著靈而活,我們的心思就是在靈上。我們若想要將心思置於靈,這指明我們不是照著靈而活。你若照著靈而活,你的心思自然就在靈上。在這種情形下,你是活的。你若不是在這種情形下,你必要死。

③《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九篇-
要將我們這人置於調和的靈,我們就需要禱告。我們何等容易受打岔,離開我們靈裏神聖的靈!我們的心思很快就受其他事物的吸引。…你在禱告中不需要被你的需要佔有;乃要禱告,與你靈裏這活的一位保持接觸。你越與祂保持接觸,就越享受祂。…我們越將心思置於我們靈裏這活的一位,祂就越從我們活出祂自己。這就是基督徒的生活。這就是聖別與得勝生活的路。讓我們忘記制度和方法,只要轉向我們裏面這活的人位,並且將我們的心思置於祂;祂等候我們這樣作。這是住在祂裏面的路。

 

問題二:
從羅馬八章十四~二十七節有提到「榮耀的後嗣」,請問:
①根據八章十七節說到「後嗣」的意思是?
②何謂與基督同作後嗣?
③如何與基督同作後嗣?

參考:
①多三7註3,《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九篇—
不僅是兒子,更是有資格承受父親的產業。這裡後嗣是指法定的成年人,(保羅以羅馬法律為例,)有資格承受父親產業的人。照著古代的法律,後嗣必須成年,並且被宣佈為法定的後嗣,纔能承受產業。

②《新約總論》第五冊.第一百零一篇—
基督是承受萬有者(來一2),而信徒命定要和基督同作後嗣。羅馬八章十七節說,「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只要我們與祂一同受苦,好叫我們也與祂一同得榮耀。」本節的思想從兒女進展到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但我們不該以為,只因為是神的兒女,我們就和基督同作後嗣。兒女不一定是法定的後嗣。要成為法定的後嗣,兒女必須長大成為兒子,兒子還必須長大成為後嗣。當我們達到長大和基督同作後嗣的階段時,我們就要得榮耀。

③《新約總論》第五冊.第一百零一篇—,《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十九篇—
 在十七節我們看見,我們從兒女長進到後嗣。我們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本節指明與作後嗣有關的條件。我們不該說,單單因為我們是兒女,我們就是後嗣。這太輕率了。我們作神的兒女是沒有條件的;只要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就是神的兒女。然而,我們要從兒女長進到後嗣,就有條件。下半節接著說:「我們與祂一同受苦,好叫我們也與祂一同得榮耀。」

 我們也許不喜歡苦難,但我們需要苦難。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我們就要與祂一同得榮耀。雖然我不能說沒有苦難,我們就不會得榮耀;但我們受苦的程度,確實斷定我們榮耀的程度。我們經過的苦難越多,我們的榮耀就越加強,因為苦難增加我們榮耀的強度。苦難增加榮耀。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一節保羅說,「這星和那星在榮耀上也有分別,」指明有些星比別的星照耀得更明亮。我們都會照耀,我們也都會得榮耀,但我們榮耀的強度會在於我們願意接受多少苦難。到那日使徒保羅確實會比我們眾人照耀得更明亮。你信你會照耀得像保羅那樣明亮嗎?我們都會得榮耀,但我們榮耀的強度會照著我們的苦難而有所不同。所以保羅在羅馬八章十八節說,「因為我算定今時的苦楚,不配與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相比。」今時的苦楚比起將來的榮耀,就算不得什麼。


問題三:
羅馬書九章一至十三節保羅提到神的揀選。請問:
①羅馬書九章六節:「…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是什麼意思?
②保羅何以引用舊約「以掃和雅各」的例子來說明「神的揀選」?

參考:
①羅九6註1:從以色列生的,直譯,出於以色列的。這句話直譯,出於「以色列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羅九6註2:這表明神在祂揀選裏的經綸。猶太人都是從以色列人生的,但他們沒有都蒙神揀選。只有以撒和他一部分的後裔蒙了揀選,纔算是神的兒女。(7~8。)這揀選不在於人的行為,乃在於呼召人的主和祂的憐憫。(11,16。)

②《羅馬生命讀經》第五十八篇—
 羅九11:「只因要堅定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本於行為,乃是本於那呼召人的,」
保羅在九章用雅各和以掃的例子來說明神的揀選。在他們出生以前,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12)神的揀選是在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也沒有作出來之前,就決定了,只因「要堅定神揀選人的旨意,不是本於行為,乃是本於那呼召人的。」(11)然而,雅各在母腹中的時候,就掙扎著要先出來。因著神的憐憫,雅各沒有成功。他若成功,就不會得著神的揀選了。

 真正說來,我們都是雅各,掙扎著要作第一。從我們一出生開始,我們就有一個觀念,我們必須努力,好為自己得著些甚麼。我們即使一次又一次的失敗,還是不斷的掙扎。我們就和雅各這抓奪者一樣;神早已豫定他是第二,他卻掙扎著想要作第一。讚美神,因著祂憐憫的限制之手,使我們的努力徒勞無功!祂限制我們,因為祂早在我們出生之前,就已經揀選了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