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至10月15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羅一1~二29

問題一:
羅馬書的的主題乃是神的福音,論到一位奇妙的人物—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請問:
①根據羅馬書一章三至四節,哪裏可以看出這位基督具有屬人和屬神兩種性情(人性和神性)?
②在四節裏,「標出」其意義為何?既然基督這位神聖者在成為肉體以前已經是神的兒子,為甚麼祂還需要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
③基督被標出為神的兒子,與我們有甚麼關係和態度?

參考:
① 羅一3~4,3註1、4,4註2,《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a.「按肉體說,是從大衛的後裔生的」—大衛後裔,含示基督的人性。藉著基督所經過成為肉體的第一步過程,神被帶進人性裏。
b.「按聖別的靈說,是從死人的復活,以大能標出為神的兒子」—4節的靈不是指神聖靈的人位,乃是指基督神聖的素質。基督這神聖的素質,就是那是靈的神自已,就是基督的神性,是聖別的,滿了聖別的性情和品質。

② 羅一4,4註6,《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a. 我們來看小小的康乃馨種子的例子。這粒種子撒在地裏,就生長並開花;我們可稱這過程為種子的標出。小小的康乃馨種子撒在地裏之前,我們看它,也許無法斷定是怎樣的種子。然而,一旦它被播下去、長大、並開花,就標出了。它的花朵就是它的標出。所以,每個人都能說,「這是康乃馨。」種子和花朵都是康乃馨,但花朵與種子在形狀上大不相同。種子若仍是種子,沒有開花,大多數人就很難知道它是康乃馨。但它長大並開花了,就標出為康乃馨,給眾人觀賞。基督在地上三十三年半是在肉體裏,就像康乃馨的種子。雖然神的兒子在祂裏面,但人不容易認出這點。祂藉著撒在死裏,並在復活裏生長,就開花了。祂藉著這過程,就標出為神的兒子;祂也藉著這過程,拔高肉體,屬人的性情。祂沒有脫去肉體,祂沒有脫去人性;祂乃是聖別、拔高、變化這人性,並以神聖的大能,將祂自己帶著這變化的人性,標出為神的兒子。祂在成為肉體之前是神的兒子,沒有屬人的性情。祂在復活之後是神的兒子,帶著從復活被拔高、聖別、並變化的人性。祂現在兼有人性和神性。祂是大衛的後裔和神的兒子。祂是奇妙的人位!

b. 因為祂藉著成為肉體,穿上與神性毫無關係的素質,就是人的肉體。基督這神聖者,在祂成為肉體之前,已經是神的兒子;但祂那一部分,就是那帶著從馬利亞所生之肉體(屬人性情)的耶穌,不是神的兒子。祂那一部分是屬人的。基督藉著祂的復活,聖別並拔高了祂人性的那一部分;祂就從這復活,帶著祂的人性,被標出為神的兒子。所以,在這意義上,聖經說,祂在祂的復活裏生為神的兒子(徒十三33,來一5)。

③ 羅一4,4註6、7,《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保羅完成的職事》第三篇—
 神原來只有一個兒子,就是祂的獨生子。然而,神不滿意只有一個兒子;祂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所以,神就用祂的獨生子作模型,作樣本,以產生許多的兒子。你領悟基督經過了過程,標出為神的兒子,而我們也在經過同樣的過程,要標出為神的眾子麼?原來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到一個時候,神這兒子進入名叫耶穌的肉體裏。神在肉體裏的兒子名叫耶穌。三十三年半之後,耶穌從復活標出為神的兒子。到這時候,神就得著一個兼有神性和人性的兒子。神的兒子在成為肉體之前只有神性;神這兒子在復活之後兼有神性和人性。阿利路亞!現今人性在神的兒子裏有一分。今天神的兒子兼有人性和神性。

 神要以祂這兼有神人二性的長子基督,為生產者,為原型與模型,產生祂的眾子(八29~30),就是我們這些信而接受祂兒子的人。我們也要在祂復活的榮耀裏被標出,顯示為神的眾子(八19,21),像祂一樣,和祂一同彰顯神。

 你相信你也已按著聖別的靈,標出為神的兒子嗎?你已經被標出了!如果你有信心,你會同意這句话。想想看你的家庭生活。如果你结了婚,有了孩子,許多時候事情不是那樣順利。你的妻子、孩子有些事令你相當為難。不錯,正當你的妻子和她的小助手快要把你耗盡的時候,這時就有一種的標出。聖別之靈的大能與你同在。你沒有死!你没有被你的家人消殺,反倒在天上了!你的姻親也許一直注意所發生的事,心想:「他怎麼能受得了?他是天使嗎?他怎麼能忍受這麼多,而仍然那麼屬天?」這樣的經歷難道不是標出嗎?如果你不敢說你已經被標出,你就是缺少信心!神聖的性情在你裏面;你不只有人性,你也是神的兒子,不是像獨生子,而是像長子。你原是罪人,但基督使你成為神的兒子,有人性也有神性。你是神的眾子之一,而基督是神的長子。你這樣享受過祂嗎?


問題二:
根據羅馬書一章九、十三至十五節,我們看見保羅在神的福音上熱切傳揚的榜樣。請問:
①保羅傳福音的榜樣有哪幾個特點?
②根據保羅傳福音的特點,試分享您有哪方面的蒙恩。

參考:
①羅一9,9註1,13~15,《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一)在靈裏。羅馬書一章九節上:「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在本書保羅強調,我們所是的一切,所有的一切,和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這靈裏。保羅是在他這重生的靈裏,憑其中住著的基督,就是那賜生命的靈,並不是在他的魂裏,憑魂的能力和幹才事奉神。這是他在傳福音上的第一要點。這福音是在靈裏被傳揚。請注意英文這裏的靈字用小寫字母開始,因此指明這不是說到聖靈。保羅說,我們需要在我們的靈裏。傳福音在於我們的靈。我們傳福音時,不該耍花樣;我們該運用我們的靈。

(二)藉著禱告。羅馬書一章九節下:「…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我們為著傳福音,需要許多禱告。我們需要為靈魂禱告,為福音禱告。在傳福音上,禱告比任何一種努力都更需要。我們若沒有禱告,在傳福音上就不會有果子。

(三)熱切。羅馬書一章十三節「屢次定意」;十四節「無論對…人,我都是欠債的」;十五節「我已經豫備好」。我們若在傳福音這件事上對主認真,就必須操練這三件事:在靈裏、藉著禱告、以及熱切。花樣和技巧不會有功效。我們都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接觸人、禱告、並熱切的豫備好。福音若沒有感動你,就絕不會感動別人。福音若不能說服你,就絕不會說服別人。你自己若不因福音流淚,就沒有人會悔改。你若流淚,別人就會悔改流淚。我讀過一位在福音上很有果效的弟兄的傳記。他傳講得不多;然而,他一站起來,就在眾人面前哭。他在人前哭了一段時間,人就流下悔改的眼淚。那是熱切的傳福音。


②《神命定之路的操練與實行》第七、十一篇—
 傳福音的基本原則,是你要到人那裏去,不要請人到你這裏來。你若去他們那裏,你會看見這有極大的不同。去罪人的家裏探訪他,坐下來與他談論。帶頭與他一同禱告,請他跟著你禱告。這與邀請人到你這裏來完全不同。許多聖徒用這條神命定的路傳福音,都相當成功。

 探訪罪人,將你所親愛、寶貴的救主傳給別人,完全是在靈裏的事。你若不運用靈,不在靈裏說話,你就不能成功。你必須藉著受訓練而有所學習。你可以用《人生的奧秘》,但這在於你如何使用。你可能用這本冊子殺死人,你也可能用這本冊子點活人。這全在於你的作法、技巧、靈、與性情。


問題三:
根據羅馬書二章一至十六節論到定罪之對自義者的敘述。請問:
①自義者的光景是如何,由哪處經節看出?
②神如何審判自義者?
③人受約束脫離邪惡的路是甚麼?

參考:
① 羅二1,3~5—
「…你在什麼事上審判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審判人的,也行同樣的事。」「人哪,你審判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照樣行,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與恆忍,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在神動怒並顯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積蓄忿怒。」

② 羅二2,2註2—
「我們知道行這樣事的人,神必按真理審判他。」這審判是永遠的審判,主要是在白色大寶座前施行的。

③ 羅二14~15,《羅馬書生命讀經》第三篇—
照著我們的本性生活,聽從我們的良心,並顧到我們正確的思想。我們若遵守這一切事,就會受約束脫離每一種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