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至24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徒二十13~二二29

 

問題一:

根據使徒行傳二十章十三至卅八節,請問:

①試著說明,當保羅要長老們牧養神的召會時,為何提到神用自己的血來買召會?神如何用自己的血買召會呢?

②保羅在牧養神的召會這事上如何作了我們的榜樣?

③在保羅牧養的經歷中,我們是否有相同的牧養經歷?

參考:

①徒二十28註5—

a.指明神寶愛召會,以及召會在神眼中寶貴、超絕的價值。這使徒沒有說到召會的神聖生命和性質,如在弗五23~32,乃是說到召會的價值對神猶如珍寶,是祂用自己的寶血所買來的。保羅盼望作監督的長老,和神一樣寶愛召會。

b.《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五十篇—

聖靈就是神的自己,神自己的血是指神的工作。神救贖的工作把召會買來,然後神的自己,就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藉著監督照顧召會。神自己的血,就是耶穌基督的血。這也含示主耶穌就是神。我們需要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乃是永遠的血。這血不僅僅是人的血,更是調和著神聖元素之人的血。因此,這血-神兒子耶穌的血-乃是永遠的。保羅在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放膽說,這血是神自己的血。

徒二十291《使徒行傳生命讀經》第五十五篇

從恢復本聖經使徒行傳二十章十三至卅八節的經文看:

a.我們必須先看見召會的寶貴,乃是神用自己血所買的(28)。

b.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神的召會(28)。

c.晝夜不住的流淚勸戒你們各人。(我們可以看見保羅的迫切(31)。

d. 把聖徒交託神和祂恩典的話,使他們得著建造(32)。

e. 保羅在生活中,他的兩隻手常供給他和同伴的需用。勞苦,扶助軟弱的人(34~35)。

使徒不顧自己的性命,但他非常關心召會的前途。召會是神的珍寶,也是他的珍寶。保羅對以弗所召會的長老所說的話,見證他自己如何忠信的作神恩典的管家,牧養並教導在以弗所召會的聖徒。他不僅服事他們,還親手作工,供給他自己和同伴的需要。

 

問題二:

從使徒行傳十九章廿一節開始,說到保羅靈裏定意要往耶路撒冷去。雖然聖靈兩次藉基督身體的肢體說話,豫告保羅在耶路撒冷所要臨到他的事,但保羅不聽勸。二十章十四節說,「保羅既不聽勸,我們也就靜默,只說,願主的旨意成就。」結果保羅在耶路撒冷被要求與拿細耳人行潔淨的禮;神許可一場抵擋保羅的暴動發生,打消了他們想要完成的事。請問:
①請從二十章十三節至廿一章十四節中,找出聖靈直接與間接對保羅上耶路撒冷的警告。
②從以上兩處經節來看,保羅的事例如何應用到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中。
③神為什麼容許保羅被猶太人逮捕,被羅馬人監禁?我們與神同工該有怎樣的態度?

參考:

a. 聖靈直接的警告:
1. 只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鄭重見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著我(徒二十23)。

b. 聖靈間接的警告:
1. 我們找著了門徒,就在那裏住了七天。他們藉著那靈對保羅說,不要上耶路撒冷去(徒二一4)。
2. 到了我們這裏,就拿保羅的腰帶,捆上自己的手腳,說,聖靈這樣說,猶太人在耶路撒冷,要如此捆綁這腰帶的主人,把他交在外邦人手裏(徒二一11)。



a. 徒二十23註1—
我們該順從聖靈的帶領:
保羅並不知道在耶路撒冷要遇見什麼事(22),但有一件事他知道,就是聖靈向他鄭重見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聖靈的見證只是豫言、豫告,不是囑咐。因此他不該以此為命令,乃該以此為警告。

b. 徒二一4註1,11註1—
我們該接受並順從身體的說話:

在二十23聖靈指示保羅,在耶路撒冷有捆鎖與患難等著他。如今那靈藉著基督身體的一些肢體,進一步告訴他不要上耶路撒冷去。保羅既實行基督身體的生活,就該把這話當作從元首來的,接受並順從。

二一11節 難聖靈再次間接的藉著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豫告保羅,在耶路撒冷所要臨到他的事。這又是豫言性質的警告,不是命令。這是元首再次藉著祂的身體說話,保羅既實行基督身體的生活,就該聽從。



a. 《新約總論》第七冊,357~359頁
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信徒有兩個實行:猶太教的老舊猶太實行,與不完全之召會生活的實行。因著與猶太教妥協,召會生活的純一就受到損害。與猶太教的妥協,也破壞耶穌基督作為神純正恩典之具體化身(約一17)的純正見證。主耶穌來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為給人接受祂作為包羅萬有的恩典,就是那能充分滿足人各方面需要的恩典。將神新約經綸中的恩典,與遵行舊約時代之律法的任何規條妥協,乃是將神的恩典與人的工作攙雜,這就是廢棄了主耶穌所是並為我們所作之一切的功效。

在耶路撒冷的召會因著與猶太教妥協,就受到撒但混雜的污染。由於這是神不能容忍的,召會就在主後七十年,遭受神借著提多率領羅馬軍隊毀滅耶路撒冷所施的審判,而被了結。這毀滅應驗了主在馬太廿四章的預言。耶路撒冷全城連同聖殿都被夷為平地。那是神在背叛的以色列人身上,和妥協的召會身上所施行的審判。這審判指明神不容許祂的召會有任何的妥協。召會必須是一個純金的燈檯,沒有任何的渣滓或混雜。召會一旦因著妥協有了混雜,召會就被污染了。神要來了結這樣的一個召會。在耶路撒冷的召會被了結了,就使其中撒但的混雜,不會再對信徒有任何的影響。

b. 《在基督的身體裏與神同工》第一篇—
我們與神同工,必須絕對的順服神。我們不能有自己的想法、意志或舉動,乃要完全與神合作,與神是一,纔能與神同工。我們需要學習順服神,在這工作中沒有任何折衷的辦法或妥協的空間。以婚姻生活來說,當一對弟兄姊妹因相愛而結婚時,一面是非常喜樂的事,但一面也意味著要失去個人的自由。夫妻如何需要藉著順服才能彼此合拍,我們也要完全順服神,才能與神同工。神的主張、目標是不變的,若是我們有自己的想法,就不能與神合作,所以我們這面需要被破碎、被對付、被折服,而完全的順服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