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至16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約十七1~十八40

問題一:
約翰福音十七章十四至廿一節題到在三一神裏,藉著聖言得聖別。請問:
①藉著聖言得以聖別與在三一神裏成為一有何關聯?
②根據十七節父的話是真理聖別信徒。父的話如何聖別信徒?
③如何經歷聖言的聖別?

參考:
①《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為著在三一神裏成為一,我們必須藉著聖言得以聖別。在我們得以聖別,藉著聖言從世界分別出來以後,我們就要享受三一神,並在三一神裏成為一。我們要在三一神裏面,首先必須從海灘、電影院、足球場、賭場、以及其他屬世的場所中分別出來,歸給三一神。許多基督徒還沒有分別出來歸給神。他們既然仍留在屬世的場所中,他們怎能成為一?雖然你在生命上是個弟兄,但你在哪裏?你必須從一切屬世的娛樂中分別出來歸給神。在三一神,就是在父藉著子成為靈裏面,我們就是一。

②《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神的話是真理,成了實際,作工在信徒裏面,好聖別他們。神活的話在信徒裏面作工,把他們從一切屬世的事物中分別出來,就是從世界和世界的霸佔裏分別出來,歸給神和神的旨意;這不僅是地位上的聖別(太二三17,19),也是性質上的聖別(羅六19,22)。

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篇─
在十四節主說,「我已將你的話賜給他們。」主賜給信徒兩種話:常時的話(約十七14,17)、和即時的話(約十七8)。這兩種話都是聖的,有聖別的大能,把信徒從世界分別出來。我們越接受主常時的話或即時的話到裏面,我們就越得以聖別。我們越被主常時的話或即時的話滋養、浸透、並飽和,我們就越成為聖別。我們越有分於聖別,我們就越在真正的一裏。


問題二:
約翰福音十八章一至十一節,主耶穌自願且勇敢交出自己,以經過過程,請問:
①從這段經文中如何看出主耶穌是自願且勇敢的交出自己?
②主經過過程目的是為了什麼?
③試分享這段經文珍賞主的生命是征服並勝過死亡的生命的特點。

參考:
①《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二篇─
(一)到園子裏去。主自願受死的第一個證明,就是祂到園子裏去(約十八1)。這就是說,祂去到一個能被人捉拿的地方。(二)被假門徒出賣。主知道猶大要出賣祂,約十三11,21~27),但祂並不逃避。(三)「我是」「你們找誰?」(約十八4)他們回答說,「拿撒勒人耶穌。」耶穌對他們說,「我是。」(約十八5)他們聽見這句話,就退後倒在地上(約十八6)。主並沒有趁這機會逃跑,卻再次問他們:「你們找誰?」所以,不是他們捉拿了主,乃是主將自己交給他們。(四)從容的照顧門徒。在約翰十八章八節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是;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走罷!」這是應驗主從前(約十七12)所說的話:「你所賜給我的人,我一個也沒有失落。」(五)沒有任何抗拒。彼得削去大祭司僕人馬勒古右耳的事件,也證明主自願受死(約十八10~11)。彼得是很粗魯的弟兄,不知道主的目的。他雖然有意幫助主,卻只惹了麻煩。主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罷!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因為祂來是要完成父的目的,就是把自己當作生命賜給人。主甘心樂意喝父給祂的杯,不是被迫來喝。

②《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二篇─
 約十八1註1「主自願交出自己,以經過死的過程,如祂在十17~18所說的。祂是自願且勇敢的這樣作。」約十17~18:「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再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翰的目的是要表明,主耶穌是神的彰顯,作我們的生命,祂死在十字架上,目的是要將祂自己釋放給我們作生命。祂在十字架上的死,目的是為了將祂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藉著在神的生命和性情裏,在聖別中,並且在三一神的榮耀裏,我們都能成為一,作神團體的彰顯。這樣,主,神的兒子,就能藉著我們得以顯現並得榮,父也能在子裏藉著這團體器皿得以顯現並得榮。雖然祂沒有被迫受死,祂卻自願受死,因為祂來是要將自己分賜給我們作生命。祂知道惟有藉著死,才能將祂自己釋放到我們裏面作生命。事實上,祂已經說過,祂是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約十二24)。這粒麥子若不願去死,如何能釋放生命,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十八、十九章,我們清楚看見主耶穌十分自願受死。

③《約翰福音生命讀經》第四十二篇─
 在這兩章裏,有很多證據證明主勝過並征服死亡。首先,主沒有受死亡恐嚇。當主知道了宗教和政治人物要來捉拿祂,並要把祂置於死地時,祂並不懼怕。祂勇敢的迎著他們,將自己交給他們。其次,當死亡臨到祂時,祂很鎮靜。祂面對死亡時,從容不迫的照顧門徒,叫捉拿祂的人讓門徒去。假定有一隊警察來捉你,你會從容麼?但在這兩章所描述的每個情景中,主都是從容的,祂沒有被死亡的恐懼所動搖或影響。照樣,主在大祭司和彼拉多面前也很鎮靜。甚至當祂被釘十字架時,祂也非常從容,不感苦惱。祂在十字架上時,還能照顧祂的母親。祂受難時,諸般苦楚交集,但經上記載祂始終是鎮靜的。主的生命是能征服並勝過死亡的生命。祂藉著釘十字架進入死亡,又藉著復活從死亡裏出來。還有甚麼比這更能證明,祂是死亡所不能影響、不能勝過、不能征服的生命?祂征服了死亡,因為祂是復活的生命(約十一25)。約翰十八、十九章告訴我們,當主進入死亡時,是何等剛強有能。當死亡威脅著祂時,祂是剛強的、有能的,不被死亡的影響所征服。祂能進入死亡再從死亡裏出來,而不受死亡傷害,不被死亡拘禁。這是何等的確證-祂是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