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至1月8日 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可一29~四25


小排聖經問題研討

問題一:
馬可福音二章一至十二節說到耶穌醫治一個癱子,藉此事叫人知道祂有赦罪的權柄。請問:
①主說了關於赦罪的話之後(五節),經學家心裏議論說,「除了神以外,誰能赦罪?」但主說,「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這裏啟示這位能赦免人的,是怎樣的一位主?
②主如何證明祂有赦罪的權柄?

參考:
①可二10註1—
奴僕救主就是神成了肉體,祂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之珍,而緊持不放。祂雖然外面成為人的樣式,取了人的樣子,甚至成為奴僕的形狀,但祂裏面乃是神(腓二6~7)。祂是奴僕救主,也是神救主。因此,祂不僅有能力拯救罪人,也有權柄赦免他們的罪。在這事例中,祂是神赦免人的罪,卻聲言自己是人子。這指明祂是真神,又是真人,兼有神性和人性。在祂身上,人同時能看見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
②可二12註1,《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七篇─
奴僕救主說「你的罪赦了,」比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更容易。後者既然應驗了,前者是更容易的,當然也就應驗了。這是有力的證據,證明奴僕救主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主為著顯示祂有赦罪的權柄,就向癱子說,「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罷!」這就是叫癱子得著醫治。主的救恩不僅赦免我們的罪,也使我們起來行走。不是先起來行走,然後罪得赦免,那是靠行為;乃是罪先得赦免,然後起來行走,這是靠恩典。


問題二:

馬可福音二章十七節,主說:「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請問:
①十七節中強健的人,是主耶穌指十六節自義的法利賽人,這是說明他們的何種光景?
②對於需要救主耶穌的罪人,祂向他們啟示自己為何?

參考:
①《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八篇—
主說,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含示自義的經學家,不領會他們需要主作醫生。他們認為自己很強健,因此被自義蒙蔽,不曉得自己是有病的。
②可二17註1,《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八篇—
主認為自己是那些因罪患病之人的醫生。主在呼召人跟從祂的事上,是作醫生,不是作審判官。審判官的審判是按著公義,醫生的醫治是按著憐憫和恩典。主來盡職是作醫生,醫治、恢復、點活並拯救人。


問題三:

馬可三章十三至十九節,耶穌選立他們為使徒,是為著祂福音服事的開展。請問:
①主所挑選的十二個人中,有一個是出賣祂的加略人猶大。為何主耶穌知道猶大會出賣祂卻揀選這人?
②主是在祂早期盡職事時選立了十二個人,但祂所挑選的人並不十分成熟,這是要我們向主學習何事?

參考:
①可三19,《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一篇—
我們知道,主所挑選的十二個人中,有一個是出賣祂的加略人猶大(可三19)。毫無疑問,主耶穌知道猶大會出賣祂。我相信主挑選以前,曾在禱告裏向父徵詢過。實際上,祂選立這十二個人並不是要完成祂自己的旨意,乃是要完成父神的旨意。我相信父囑咐祂要挑選某些人,包括猶大在內。主是照父的旨意挑選的。
②可三16~19,《馬可福音生命讀經》第十一篇—
我們要跟主學,天然的眼光與照著屬靈洞察力而有的眼光全然不同。主是照著祂屬靈的洞察力,而不是照著天然的眼光來揀選。雅各、約翰的脾氣急躁,是大發雷霆的脾氣。我們絕不會選他們作使徒,但是主竟然這樣作了。從天然的觀點來看,沒有人夠資格作主耶穌的使徒。雅各、約翰、熱烈派的西門、稅吏馬太,都不合格。讚美主!祂不是照著天然的觀點來揀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