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約四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和約翰福音,所傳的福音是關於在肉體裏的基督,在祂死而復活以前,生活在祂門徒當中的時候。

 然而使徒保羅在羅馬書裏所論到的福音,乃是關於作為那靈的基督,內住、賜生命的基督,生活在祂門徒的裏面。我們若只有新約四福音所啟示關於基督的福音,則我們的福音就太客觀了。由此我們需要第五卷福音書-羅馬書所啟示基督主觀的福音。

 羅馬書的中心信息是罪惡、屬肉體的人,能成為神的兒子,並模成神兒子的形像。這樣,基督就成為許多弟兄中的長子(八29)。因此,福音的中心點不是罪得赦免,乃是產生神的許多兒子,神兒子的許多弟兄。神渴望將肉體裏的罪人變化為神在靈裏的兒子。我們若要在福音上事奉神,則我們眾人都該使這同一件事成為我們的目標。我們傳福音,不僅僅是使人得救、罪得赦免或變得屬靈,乃是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子。(參《新約總論》第六冊,300~302頁)


 「但今天主給我們看見,召會中所有的肢體都該是訪問者,出去把福音帶給人。我們應當去看望人,送會到家。我們若要人到會所來,則多數人不會來。但我們可以把聚會帶到他們家裏。我們可以接受負擔,把『食物外賣』到這些家裏。我們不必叫他們來買、來吃我們的食物,我們需要把食物送到他們家裏。在主的新路中,我們必須作這兩件事:訪問人和建立並照顧家中聚會。我們若要這麼作,就必須是與調和的那靈為一,泡透在活的話裏,不住禱告,時時唱詩的人。」(摘自《神命定實行新約經綸的路》第九章)

 根據使徒保羅在羅馬書所啟示更深奧、更主觀的福音,以及李常受弟兄以上所交通實行主新路的負擔-訪問人和建立並照顧家中聚會時,我們必須有充分的預備。首先,我們必須是享受神兒子的福音,在靈裏事奉神的人,就是天天與內住、賜生命、調和的那靈為一,泡透在活的話裏-藉著晨興聖言、聖經和屬靈書報,以及不住禱告,時時唱詩,被包羅萬有的基督所充滿的人。第二、我們要在身體中事奉-要有配搭,有同伴。可能是你的丈夫或是妻子,或是在小排、區裏面的聖徒,你要向主祈求:「主阿!賜給我同伴,一同出去訪問人和建立並照顧家中聚會。」第三、我們要有「心上人」名單,包括你所認識的福音對象、初信者和較軟弱退後的聖徒,然後,為他們常常提名禱告-「也就為你們不住的感謝,在我的禱告中常題到你們。」(弗一16)第四、訂出週週出訪或家聚會的時間。這點原則上是視對方方便的時間而定。每次的時間建議一次大約十五分鐘至半小時,重在人性上的顧惜和代禱。若是家聚會,建議一次半小時至一小時即可,重在靈的操練與活的話之供應;材料上可以使用《生命課程》、《家聚會追求材料》或是「餧養小卡」,視對方的情況而定。第五、堅定持續並勞苦的出去訪問人和建立並照顧家中聚會。願主祝福高雄市召會達到目標主日4000人,小排4500人次,每排結3個常存的果子。(楊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