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永遠的經綸,乃是要將祂自己作為生命之靈的律分賜到人裏面,好使祂公義、聖別和榮耀的神聖屬性,成為人的人性美德,使神得著團體的彰顯,就是在眾地方召會裏基督身體的實際,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作為公義、聖別且榮耀的城。

生命之靈的律分賜到人裏面

 羅馬書八章二節:「因為生命之靈的律…」保羅用「生命之靈」這辭將生命與那靈聯在一起。生命屬於那靈,那靈是生命的,二者實際上乃是一。主耶穌自己說:「賜人生命的乃是靈…。」(約六63)在這話裏,主耶穌將靈與生命聯在一起。我們若有那靈,就有生命;我們若沒有那靈,就沒有生命。

 生命這辭在羅馬書八章用了四次,揭示了四重生命。首先生命是那靈(2)。然後那靈進入我們靈裏,使我們的靈成為生命(9~10)。再後那靈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裏,使我們的心思成為生命(6)。那靈甚至將這生命分賜到我們必死的身體裏,使罪的身體成為生命的身體(11)。這一切的中心是住在我們靈裏的聖靈。這生命要從我們的靈擴展到我們的心思,遍及我們的全魂,甚至達到我們身體所有的肢體。至終,我們的全人要被生命充滿—我們的靈是生命,心思是生命,甚至身體也是生命。

2026bener

基督的死滿足了神的要求

 創世記二章,我們可以看到神原初的願望就是要人揀選生命樹,喫祂作生命;但人卻喫了善惡知識樹,而與神的生命隔絕。為此,神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滿足了神公義要求,並復活成為賜生命的靈,作為生命樹的實際,也成為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榮耀。

 哥林多前書一章卅節說到,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榮耀。其中註解說到:(一)公義,為著我們的已往,藉此我們已經得神稱義,使我們在靈裏重生,得著神的生命。(二)聖別,為著我們的現在,藉此我們在魂裏漸漸被聖別,也就是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因祂神聖的生命漸漸被變化。(三)救贖,為著我們的將來,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藉此我們的身體要因祂神聖的生命改變形狀,有祂榮耀的樣式。如此我們全人的靈、魂、體就要在生機上與基督成為一,並且基督成為我們的一切,作我們的公義、聖別和榮耀。我們都需要看見這一幅圖畫。

成為生命人,建造生命城

 羅馬書啟示,每一個召會都必須有神的公義(神的手續)為基礎,神的聖別(神的性情)為過程,以及神的榮耀(神的彰顯)為目標,好把我們帶進神的心,就是要藉著眾地方召會得著基督身體的實際。一個正確的基督徒乃是已經與基督同死,並且天天照著這個事實行事為人的人;信徒若活在天然裏,他就是不義的,但他若經歷十字架的死,他就會在每一件事上,與每一個人,甚至在每一方面都是義的。惟有基督的死,以及我們與基督的同死,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並給神有立場,公義地將祂自己作為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全人裏面,使我們被生命吞沒,而成為生命的城。

 全召會正全力推動建造小排、關心青年(青年相調中心)及繁殖擴增的負擔及行動;為此我們需要更多享受三一神作生命,並分賜到我們三部分的人裏,使我們剛強有力量過召會生活,並跟上身體的帶領,一同有分並見證基督身體的實際。阿利路亞,願我們更多成為生命人,天天建造生命城,好讓主得著榮耀。(林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