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神人的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
 首先,我們需要看見更高的事—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神性。…「有分於」一辭的意思不只是有分,更是有分而得著享受。
 人在被造的時候沒有神的生命。但如今我們既是神人,由神所生,成為神的兒女,我們就有權利有分於神的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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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這些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有分於神的生命。約翰福音三章十五節告訴我們,凡信入主耶穌的人都得永遠的生命。藉著重生,我們得著祂的神聖生命。
 以弗所書一章四節我們看見,神在基督裏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別,就是有分於神的性情。因此,我們不僅得以有分於神的生命,也得以有分於神的性情。
 以弗所書四章廿三節說:「在你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這裏的靈乃是信徒重生的靈,調和了神內住的靈。…調和的靈越多滲透我們的心思、浸透我們的心思、佔有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心思就越像神的心思。這也就是有分於神的心思。
 在以弗所三章八節,保羅說到基督那追測不盡的豐富,指明這些豐富已經分賜到我們裏面,意思就是我們不僅有分於神的生命、性情和心思,更有分於祂的所是。
 林後三章十八節:「同樣的形像」就是復活並得榮之基督的形像。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就是模成神長子這復活得榮之基督的形像,成為與祂一式一樣。
 彼前五章十節說,神召我們進入祂永遠的榮耀。按提後二章十節,神的救恩乃是連同著永遠的榮耀。這指明永遠的榮耀是神救恩的終極目標。…至終我們要有神兒子完滿的兒子名分顯示在榮耀的自由裏。
 今天神是隱藏的,但有一天祂要向全宇宙顯示出來。神要與祂的眾子一同顯示出來,他們在生命、性情、心思、所是、形像和榮耀上,將要與祂一式一樣。約翰一書三章二節說:「…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這清楚啟示,我們要像神,就是有神的樣式。…有神的樣式乃是莫大的祝福與享受。最後,神人有神聖的權利成為神類—神的種類。我們已經重生成為神類。我們既是神的兒子,我們就是神類,是神的種類。
   所有生到神家裏的信徒,在神的國裏都有公民權,也都有義務。

盡申言的義務
 保羅說我們都能一個一個的申言,因為申言的性能、能力在神聖的生命裏,這生命是信徒所擁有並享受的。…這些經節表明,我們都該負申言的責任,我們都有申言的義務,我們都有申言的性能,這是何等的好。這對我們該是鼓勵。但我們也必須領悟,我們有申言的義務。我們欠了神並祂大能救恩的債。祂的救恩是同著、藉著並在神聖的生命裏。在這大能的救恩裏有申言的性能。不僅如此,既然我們享受這樣的救恩,我們就欠了這救恩的債。申言建造召會乃是我們的責任。

結常存果子
 在約翰福音十五章主說了一些嚴肅的話。在二節祂說:「凡在我裏面不結果子的枝子,祂就剪去;凡結果子的,祂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十五章裏的思想是,一面我們有權利享受基督這葡萄樹的一切豐富,另一面我們有義務結果子—相信的人,作葡萄樹上的新成員。枝子若不顧到自己的義務,就失去享受豐富的權利。另一面,枝子藉著將生命賜給人而結果子,這生命的分賜就為枝子開路,使它從葡萄樹接受更多生命。這樣,枝子就在基督的生命裏得著供應、加強、得以豐富。(許兼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