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聖經給我們看見神行動之內在神聖的啟示。神的行動分成二個階段,在舊約時代與新約時代;而神行動的目的,一是為成就神為著基督與召會的永遠經綸;二是為應付人在神面前的需要。

舊約裏神同著人並在人中間的行動

 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因此,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舊事已過,看哪,都變成新的了。」神永遠經綸是要得著召會成為基督裏的新造,作基督的身體。舊約是以豫表和豫言的方式來說到基督。例如創世記一章的生命樹;三章中流血的祭牲;四章中亞伯所獻的燔祭;廿二章中亞伯拉罕的後裔;以及出埃及記中的帳幕、祭司、供物等,都是豫表基督。由此我們看見,神在舊約裏同著人並在人中間的行動,乃是在祂舊造裏間接的行動,為著在祂新造裏祂永遠經綸的直接行動作準備。

新約裏神在人裏的行動

 在新約,神開始祂在人裏的行動。為著要進到人裏面,三一神經過了過程。四福音書至羅馬書啟示,基督來成為肉體,成了在肉體裏的基督,經過人性生活,受死,復活,又升天,並且成了賜生命的靈,向著我們成為是靈的基督。使徒行傳五章卅一節:「這一位,神已將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以色列人。」神將悔改和赦罪賜給我們,使我們這些神所揀選並呼召的人得以信入耶穌基督,使基督得以分賜到我們裏面。哥林多前書至啟示錄啟示,我們現今乃是在基督裏的信徒,需要在基督神聖的生命裏長大,並藉著賜生命的靈,將我們變化成為基督的所是,好與眾聖徒同被建造,成為基督的身體,就是在基督裏彰顯三一神的生機體,以完成神永遠的經綸。而神在人裏行動的終極完成乃是新耶路撒冷,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與得榮之三部分人的調和,成為團體的神人在永世裏的顯出。

與行動的神合作

 在新約時代,神在地上行動的原則,乃是神在人裏面並藉著人而行動。今天我們都需要靠著主的恩典走出去,使主能藉著我們在地上行動;把福音帶到各地,使主的見證在各地擴展。使徒行傳一章八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福音當初如何由耶路撒冷向外擴展,今天也要由我們的所在地向外擴展。目前全召會各大照顧區有負擔照顧屏東縣的鄉鎮召會。東區—高樹;西區—長治、麟洛、恆春;南一區—內埔、竹田、萬巒;南二區—枋寮、佳冬;南B區—萬丹、鹽埔;北區—高苑科大、燕巢、茄萣、里港;中區—東港、車城。這是我們與神一同行動的絕佳機會。求主激動我們的靈起來為此禱告,並將身體獻上,有分於接下來的福音與照顧行動,讓主在各地的見證剛強又明亮!(謝坤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