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的四十二章經文留給我們一個重大的問題,這個問題有兩部分:神創造人的目的是什麼,以及神對付祂選民的目的是什麼?約伯對神說:「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十2)、「你待我的這些事,早已藏在你心裏;我知道這是你的意思。」(十13)這指明約伯找不出神這樣對待他的理由,但他相信,神心裏隱藏著一些理由;就是歷世歷代的奧祕—神永遠的經綸。

 神永遠的經綸,就是神永遠的目的同祂心頭的願望,要將祂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裏,作為父在子裏藉著那靈,分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作他們的生命和性情,使他們成為一個生機體,基督的身體,就是新人,作神的豐滿,神的彰顯,這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約伯和他的朋友認為,約伯受苦是遭受神的審判;然而,約伯的受苦不是神的審判,乃是神的剝奪和銷毀。
2021 常禱告 享主話 勤牧養 revised2
 我們讀聖經時,需要將我們的注意力集中在神那為著神聖分賜的永遠經綸上;神在約伯身上的目的是要使約伯成為屬神的人,按著神的神聖經綸由神所構成。神對付約伯是要把他從道德的範圍帶出來,帶進得著神的範圍裏,好使他從尋求道德的完全,轉向尋求神並得著神。
 約伯的基本難處是他缺少神;在神向約伯一切的對付中,神的目的是要將約伯削減至一無所有,但維持他的生存,使神可以有時間,將祂自己分賜到約伯裏面。約伯是自義的,並且滿意於自己所成為的人,卻不知道自己在神面前可憐的光景。約伯原先的指望是要建立他純全的「樹」,但神不容許這樣一棵樹在約伯裏面生長;反之,神將這棵樹,這指望拔出來,好使約伯被帶進得著神的範圍裏。
 苦難的主要目的,特別對神的兒女來說,乃是要藉此使神的性情得以作到人的性情裏,好使人能得著神到最完滿的地步。當復活的神作工時,祂的生命和性情就作到人裏面。為了要在復活裏生活並被復活的神構成,我們必須藉著「萬有」被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三一神使人成為神,好成就祂的經綸,以得著祂團體的彰顯,這行動全然是在調和的靈裏;這調和的靈就是神的靈與我們人的靈調和為一。在我們基督徒的生活中,我們該憑著靈而活並憑著靈而行;我們必須學習在我們的靈裏接觸神的靈。
 神向約伯顯現時,約伯看見神,在經歷中得著神,而厭惡自己。今天我們的神乃是包羅萬有的靈,作為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我們今天觀看的這一位神,乃是終極完成的靈,我們能夠在靈裏觀看祂。我們要看見神,就必須操練我們的靈。我們越在靈裏觀看祂,就越接受祂一切的成分到我們裏面,作裏面的供應。我們在患難中,必須留意我們的靈,以主為我們的居所,作我們知足的祕訣。同時要看見神,就必須對付我們的心,在我們心思的靈裏得以更新,被神的聖言所重構,而受神的話所教導、管制、規律並支配。神對付愛祂的人,目的乃是要使他們最完滿得著祂,遠超過他們在祂之外所虧損的一切,使祂能藉著他們得著彰顯,以成就祂造人的目的。(林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