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中寒假特會中,青少年們唱著這首詩歌,想向主訴說他們對祂的愛,渴慕現在天就向他們開啟,使他們能再次把自己奉獻給主,因此他們放棄他們該有的權利,禁食禱告到主面前。

 

 

第一節:
「主耶穌,我是真愛你,願意單純,
贖回我所有的光陰,享你愛恩。
喔看哪!我能在今天全然奉獻,
是因你始終的恩眷,奇妙成全。
求你開通我耳,在你這神家的門,
當你發出呼聲,我願意永遠向你忠誠。
把我印在你心,以你愛甚至你嫉恨;
讓我一生作你瘋狂愛人。」


 詩歌開頭說,「主耶穌,我是真愛你,願意單純,贖回我所有的光陰,享你愛恩。」願這話是我們每天向主的禱告,因為愛是我們繼續服事的根基。根據出埃及記廿一章二節,一個希伯來奴僕服事他的主人六年以後,就可以自由。在他作奴僕的年間,他若得著妻子與兒女,就必須把他們留下,作為主人的財產,「他要獨自出去。」(四節)然而,奴僕可能「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五節)因此,繼續作奴僕不是律法的要求;乃是一件愛的事。而這愛就要求我們犧牲;沒有犧牲,就沒有愛。主耶穌愛我們,為我們犧牲。以弗所五章二節說:「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神。」基督為我們捨了自己,好像罪犯死在十字架上。這證明愛要求人犧牲。一個奴僕很可能不要自由。因著愛他的主人和妻子兒女,他寧願仍然作奴僕受約束。這不是一件律法要求的事;乃是自動的愛所激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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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青少年就如同那奴僕一樣,是愛使他們願意犧牲一點自己的權利。在他們的詩歌中我向主流淚悔改,原來我失去了對主起初的愛,雖然外面有許多的事物需要忙,但那些該是以愛為根基。全時間訓練畢業那天,我曾藉著這首詩歌感謝主的恩典和眷顧,使我能全然地奉獻,接受祂的成全。也願意為著神的家擺上自己。然而在服事中,我卻漸漸被許多的事物霸佔,看見我的愛是多麼的有限,但詩歌最後的禱告卻成了我的加力,「把我印在你心,以你愛甚至你嫉恨;讓我一生作你瘋狂愛人。」在雅歌八章二節,佳偶承認,直到她被提的時候,憑她自己是不能在她良人裏面站立並活著的。她求她的良人,用祂的愛和祂的力量保守她,因為祂的愛如不能搖動的死一樣堅強,祂的嫉妒如不可征服的陰間一樣殘忍。我乃是在祂的愛,甚至嫉恨中向祂說,「主阿,讓我作你一生瘋狂的愛人。」(劉怡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