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歌的原作是施達克(Elwood H. Stokes,1815-1895)所寫。他是美國人,主後1815年出生在新澤西,曾在新澤西衛理公會擔任牧師五十年,幾乎包括整個十九世紀的後半期。1859年當他在神面前屈膝,單獨與神交通時,施達克經歷了屬靈的轉機。他寫下了他的經驗:「我希望記錄神恩典的榮耀和稱讚。

 

在1859年10月20日晚上七點和八點之間,神給了我一個很清楚的、平息的、安靜的、無誤的證據—就是由於被殺害羔羊的血,我整個人是屬於祂的。…這樣聖靈充滿的經歷,特別是在我擔任牧師十六年中,從未感到我是這樣需要祂的幫助。」

      在此引用以弗所書五章十八節所說:「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蕩,乃要在靈裏被充滿。」
詩歌217首第一節:「何等榮耀,何等福氣,真理聖靈在我心,見證救主,啟示真理,光照、安慰並指引。」
約翰福音六章六十三節:「…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詩歌第一節給我們知道,真理的話成了聖靈,充滿在我們裏面時,是何等榮耀、福氣。詩篇一一九篇一三○節:「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蒙人通達。」不僅使我們認識基督,在我們人生中各樣的景況裏,更有祂的安慰和指引。一○五節說到:「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雖然我們軟弱,會犯錯,但這位主的安排和指引永不會錯。

      詩歌第二節:「願主所說在我證實,生命聖靈將我釋,使我脫離罪律轄制,脫離死亡的權勢。」
羅馬書八章二節也說到:「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今天無論我們是怎麼樣的人,都是在罪與死之律的轄制之下。而惟一能釋放我們的,乃是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救我們脫離肉體中罪律的運行,並使我們認識神,得著神,並將祂活出。這生命之靈的律,是生命之靈的自然能力,只要情形符合這律的要求,這自然的律就會自動運行。因此我們要作的就是接受那靈的充滿,配合這律運行作工,救我們脫離我們自己無法勝過的光景。

      詩歌第三節:「我如困鹿切慕溪水,深願聖靈解我渴,使我嘗到豐滿滋味,流出活水的江河。」詩篇四十二篇一節:「神阿,我的魂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切慕渴想神與形式、宗教的敬拜神不同。神是給我們喝的活水,我們需要切慕並渴想祂而飲於祂。求主也給我們這樣的渴慕。今天主不只是要給我們外面的福氣,更是要用祂自己供應我們,解我們深處的乾渴,不滿足的感覺。當我們來到主這活水的源頭這裏,喝祂並被祂充滿,就如約翰福音七章卅八節:「…從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來。」不僅我們自己得滿足,也能成為管道使人也被活水供應,眾人同被充滿,成為神的豐滿。

      詩歌第四節:「願我自己被置死地,使我充滿主聖靈;願我全人歸主管理,使我變成主榮形。」若是要被聖靈充滿,我們就需要先被破碎、被置於死地。羅馬書八章廿八節說到:「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我們所有遭遇都不是徒然的,主總是藉著萬人、萬事、與萬物來管理我們,叫我們得益處。而這益處並非指物質的人事物,乃指更多得著基督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有新陳代謝的變化,至終模成祂這神兒子的形像,也就是將我們帶進完滿的兒子名分裏。這需要我們的合作。若是我們如詩歌說願意配合祂的安排,就會帶進「…模成神兒子的形像」及「…⼜叫他們得榮耀」的結果(羅八29,30)。阿利路亞!

      副歌說到:「充滿我!充滿我!願主聖靈充滿我;將我倒空,將我剝奪,願主聖靈充滿我。」被聖靈充滿實在是個大神蹟,卻也很平常。首先你要看見,你已經與主成為一靈。然後你實在靠主的恩典,天天操練只照著靈而行;雖然不能作到百分之百,卻盼望天天一直在進步。你照著靈而行有多少,裏面被聖靈充滿就有多少。被聖靈充滿不難,完全在於你的裏面肯倒空多少。幾十年前我受教導,被聖靈充滿真難,需要禁食、禱告、履行好些條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全人的力量都用盡了,結果還沒有被充滿。現在我有了經歷,知道這一點也不費力,就像深呼吸般的輕輕鬆鬆。這是神奇卻平常的經歷。你只要一認罪,照著靈生活,並且操練只照著靈而行,自然就被聖靈充滿了。(參照《信徒聚會並事奉的正路》第二章)

      求主都在我們裏面興起這樣的渴慕,在日常生活中,經歷這神奇的平常事!還記得弟兄教導我們,時常作一個倒空的人,很好的操練是在睡前,將我們一天所經歷的帶到主前,需要認罪的就向主認罪,也將自己全然倒空,盼望隔天一早再遇見主並被主充滿。願我們的每一天被聖靈充滿,至終成為神的豐滿!(林庭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