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首所賜恩賜的人,全都為著祂身體;
他們都該建造召會,使主豐滿得建起。


所有恩賜、一切功用、聖靈所顯的能力,
以及所有不同職事,都該只為主身體。


傳揚福音、拯救罪人、教導、牧養並治理,
以及各樣別的工作,也該只為主身體。


職事乃是為著召會,召會不是為職事;
所有燈臺都是召會,任何職事都不是。

第三至第六節,主要是根據以弗所書四章至十六節寫成。這段聖經說到恩賜的盡功用,與基督身體的長大和建造。在基督的升天裏,祂成為元首,將使徒、申言者、傳福音者、牧人和教師當作恩賜賜給召會。以弗所書四章十二節說到神賜下有恩賜的人,目的是為著職事的工作,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雖然,每個人從主領受的恩賜不同,顯出的功用、能力不一樣,所作的工作(職事)也不同,正如彼得和保羅各有他們的職事,但他們所作的工不是分開的,卻是為著那獨一的職事,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無論傳福音、牧養人或治理召會等工作,都是為者這獨一的目的。第六節總結了「職事」和「召會」的關係—「職事乃是為著召會,召會不是為職事;所有燈臺都是召會,任何職事都不是。」


這能保守召會合一,拯救我們脫宗派;
這將試驗我的動機,予我目的以更改。


求主救我脫離工作,脫離宗派的工作;
使我只為召會勞苦,只為召會而活著。

末了,第七節和第八節是我們對於「職事」與「召會」之間的關係有清楚認識的結果。首先,這個原則會保守我們合一,並留在正確的等次中。譬如,當召會辦訓練時,職事的同工就必須是在召會的支配之下,予以配合。然而,當盡職者有從主來的負擔而辦訓練時,召會的領頭者若清楚這是為著建造主的召會,也需要盡可能的與職事合作。第二,這個原則會拯救我們脫離宗派的工作,因為我們都是在主的手下。使徒們建立召會乃是因為主將祂的負擔放在執事裏面而執行的,目的完全是為著基督的身體,並不是宗派的工作。

李常受弟兄在《召會生活中事奉的基本原則》一書第四章勉勵我們「將來會有許多召會被建造起來,我們也相信會有許多同工被主興起。其中會有大部分是屬於職事的,甚至會有更大部分是屬於召會的事奉。所以,我們就需要明白自己的角色,站在其中,保守自己在配搭的等次中。」在召會的事奉中,我們有許多可學習的。每個人都必須清楚自己的事奉中,是召會的事奉,還是職事的事奉。我們若是在召會中服事,就必須在召會的事奉中配搭;但我們若在職事中事奉,就必須在職事的事奉中配搭。(完,姚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