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神、我愛、我的永分,你永是我一切;
你外,在天我有何人,在地有你無缺!
二、
天上一切盡都空虛,地上更是如此!
並無一物值得歡娛,能與我神相似。

三、
你是我的財富、生命,我的安穩住處;
其他事物,我也感領,但非我神、我主。

 這首詩歌的作者是以撒華滋(Isaac Watts 1674-1748)。因著他僅有5呎高(152公分);突兀的五官,女性化的嗓音,使得他在生活中處處受挫。
 20歲出頭時,他曾向一位有教養的上流社會女子求婚,對方卻委婉的回答:「我雖然喜愛珠寶(以撒華滋的頭腦),卻無法接受包裝珠寶的盒子(他的長相、外貌)」。然而,「要緊的不是人怎樣看;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十六7),神賜給了以撒華滋一個極為美麗的的音樂心靈,讓他用詩歌帶動了整個時代的屬靈復甦。
 終身未婚的以撒華滋,在鄉下的生活雖孤單卻自由。他可以自在的寫作、看望、在健康情形稍微恢復時,偶爾還能上臺傳講信息。

 以撒華滋除了寫詩歌讓一般聚會使用外,他也熱衷寫詩歌給小孩子。雖然一生從未養育孩子,他對孩童的心靈卻有深刻的洞察力,寫出一首又一首輕巧、動人的兒童詩歌。除了寫詩以外,他也是當代極優秀、深有影響力的作家之一。他寫作多元廣博,著書內容涵蓋歷史、邏輯、哲學、教育書籍,也在英國文學中最偉大的詩人中留名。

 第一節是以撒華滋一生的寫照。他所信的這一位,是他的神、他的愛人、他的產業,更是他的一切。在我們短暫的一生中,常常追尋許多外在看得見的事物;但神留給祂的兒女最好的,乃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

 第二節描述詩人曾經找尋過讓自己真正滿足之事,從大處著眼於天地之間,卻發現盡都是空虛。不但如此,就連使他歡娛的事也一件都沒有。如同傳道書一章二節所記,「傳道者說,虛空的虛空,虛空的虛空,凡事都是虛空。」在日光之下的一切事,無論牽涉那一種人,凡事都是虛空的虛空。但有一條脫離這虛空的路,就是回到神那裏,以神作人的一切、救贖、生命、財富、享受、快樂和滿足,使人仍然可以為神所用,以成就神在人身上原初的定旨,而完成神永遠的經綸。(《傳道書生命讀經》第二篇)

 第三節則是以詩人的觀點回到圍繞在自己身旁的切身之物,甚至是自身最重要的生命。也引用了以賽亞書卅二章十八節:「我的百姓必住在平安的居所、安穩的住處、平靜的安歇所。」說到了神自己就是我們外在的財富,內在的生命,也是我們可居住、安歇的住處之實際。

四、
閃耀財富,與你相比,不過虛空玩具!
何況其他人之所倚,豈不更將人愚?
五、
即使全地歸我為業,群星也是我的,
若無你作我的一切,我仍可憐至極!
六、
讓人伸臂如同大海,籠羅一切財富;
但我只要你的同在,此外無所愛慕。

 第四節就如詩篇四十九篇六、十節所說:「那些人不過是倚靠自己的財貨…他必見智慧人死亡;又見愚頑人和無知人一同滅亡,將他們的財貨留給別人。」仗錢財-倚仗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對我們也許是一種財富或財寶;但我們若倚仗這樣的東西,就無分於在基督裏對神的享受。倚仗基督,意思就是相信祂。不相信基督是最愚頑的。(《詩篇生命讀經》第23篇)

 第五節說到,假若天地間所有的一切都歸我有,但卻沒有神,我仍然是最可憐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十九節:「我們在基督裏,若只在今生有指望,就是眾人中最可憐的。」羅馬書十一章卅六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祂、藉著祂、並歸於祂…」得著了神自己,就是得著了萬有,這對詩人來說是極其肯定的。有如此的眼光及認識,使他能與神的關係更親近。

 第六節的「同在」一詞比第五節的「一切」更為主觀且親密。假設連我所不看重的財富,也讓人籠羅走了,而導致看似一無所有,但有主的同在則比一切都還重要。正如同詩篇七十三章廿五節:「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于允中)(參考《水深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