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生命吸引而結合,憑基督異象作選擇
基督徒就是裏面有神的生命的人。主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約十10下)因此一個基督徒必定與「生命」發生關係。
大學時期,以英語教授的聖經文學是必修科目,那時研讀的聖經只帶給我知識與道理,加上必須背誦,才能在考試獲得高分,那讓我十分排斥,也成了大學時期惟一重修的課程。數年後我結婚,嫁給一位基督徒。我們從相識到結婚,是憑媒妁之言,長輩介紹,臺美兩地通信半年,婚前只見過兩次面,他請假回臺灣一星期,我們第一次見面決定訂婚。兩個月後,我們在臺灣結婚後赴美。結婚前的通信,他於每封信後,都附上一句經節,讓我知道他是一位基督徒。除此之外,我完全不了解他實際的召會生活。
在結婚六個月後,我受浸得救了。因為我看到一個前所未見的事—神的生命,活在人身上。基督徒是一種獨特的人。與其相近即有馨香之氣,他們有與世俗潮流相異,卻積極的價值觀;他們的外表看似低調安靜,但日日過著熱切盼望的生活。這就是我對我的弟兄,婚前的感覺與婚後近距離的觀察。
也許看出我極為理性和講求邏輯的個性,我弟兄並非以言語來說服我接受福音。他只是帶我進入規律的召會生活,認識聖徒,藉小排和主日聚會,讓我重新了解聖經真理。因著了解真理,我認識了自己的罪,知道三一神是如何藉著經過過程,將祂自己的神聖生命,分賜到我這有罪的人裏;讓我可以不憑自己活,而是祂這位活的人位在我裏面,與我同活。日常與弟兄姊妹的聚會和交通中,我觀察也感受到許多基督徒,因著認識並接受主耶穌,得到重生,憑神的生命活出不同的人生。那實際,可經歷的神聖生命吸引了我,也說服了我,因此我願意受浸得救。
準備見證分享的過程,我回顧了三十年的得救經歷,那也是我三十年的婚姻生活。我用兩個詞語,總結這三十年的基督徒生活,那就是「異象,vision」和「選擇」。
我認為從英文辭典的翻譯,更能貼切的解釋「異象」為何。”The Vision is ~ ability to see, the area you can see, an idea what you think something should be like, the knowledge and imagination that are needed in planning for the future with a clear purpose.”「異象就是,看見的能力,能看見的範圍,你認為某件事應該是什麼樣子的想法,為一個明確目標,而進行未來規劃,所需要的知識和想像。」
關於選擇,我們每分每秒,大事小事,都在作各種選擇。而我們決定作什麼選擇,都是源於我們有什麼異象,或說價值觀、經驗、想法。我和我的先生,因著信仰,有共同的異象和目標,因此在許多事上就帶來一致的選擇,所以我的婚姻生活沒有太多的爭執。接下來讓我分享一些,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家如何不違背我們認識的真理和異象,作決定、作選擇。
家庭生活方面,約書亞記廿四章十五節:「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還是你們所住這地之亞摩利人的神?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這就是我和我先生共同的異象。
一、買房子的選擇:離會所近,方便家打開,以及參與召會的服事和接待,不讓自己對聚會有懶惰的理由。儘管弟兄工作通車時間來回近兩小時,我們都以會所的距離為第一考量。
二、學區非首要考慮:弟兄常告訴我「約瑟就是約瑟」,意即孩子有不同資質和個性;不管是什麼環境,他們自有發展,主會有最合適的安排。我們學區大概為全美排名1000名以外的高中,孩子不補習,不用花太多時間念書,沒有壓力,可以快樂的參加聚會和相調,作自己喜歡的活動。
三、過正常基督徒生活就是我們的生活方式:放棄影響小排、主日的所有課外活動,不錯過任何兒童與青少年相調;一年上下學期兩次的青少年相調,從週五晚上開始到主日中午結束,為了這個週末,是來回約七小時的車程,但孩子們從不缺席。這裏要感謝我的弟兄帶著兩個孩子,連續長達十五年以上,忠信的服事。從孩子小學開始,我們常全家至加州安那翰參加夏季訓練。旅行來回需要約十二天的時間,我們會為孩子尋找較為隱密安全舒適的旅館,我和弟兄能安心的參加一星期的訓練。
當你每年有至少三個星期的假期,你會做什麼選擇呢?我們選擇帶孩子參加相調、特會和訓練為第一優先。
創世記十八章十九節:「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子孫和他以後的家屬,遵守我耶和華的道,秉行公義和公理。」在教養孩子方面,我們的異象就是「孩子不是我們的,孩子是我們代神暫時看管的產業。」
一、以公義、真理教導孩子,不隨同、不選擇世界的標準:孩子從不過聖誕節,萬聖節,我和弟兄堅持日常生活的規範,保守孩子單純的心,並培養他們獨立思考的態度。因為我們認為,孩子必須從小練習如何「作選擇」。我們希望孩子從日常生活,和聚會的真理交通中,認識「基督和身體」,成為他們的異象。這異象,將幫助他們,未來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如何作各種選擇。如此,這位三一神,就不只是我們父母的神,也是「他們的神」。
二、我和弟兄都認為,孩子成年離家上大學,就是我們把孩子交還給主的時候。我們從不給孩子選擇科系或工作的建議,他們可以自己決定。但是,教導孩子如何選擇大學,我們認為,這是父母在主面前,也是孩子成年交還給主之前,最重要的一個責任。我們建議孩子,選擇校園有全時間服事,有弟兄之家的大學,孩子們也非常同意。感謝主,主給了他們最適合的學校,感謝校園服事的全時間聖徒,牧養照顧學生的弟兄之家,服事學生開家的聖徒,和當地召會。我的孩子在四年大學,成為生命更成熟的弟兄。
三、我們很欣慰,孩子們在自己的人生規劃中,開始操練,選擇把召會生活放在第一優先。他們選擇以參加FTTA放在他們的人生清單第一項,之後選擇博士班學校和工作地點時,也以附近是否有當地召會為首要考慮。
過去的三十年,我們一家經歷了,也決定了,無數的人生大小選擇題。其中有一些掙扎,有憂慮和遲疑。但有更多的坦然、從容、平安和喜樂。我們並非事事得勝。但我們確信,那位愛我們的神,主耶穌基督,用祂的話,祂的生命,祂的恩典,也就是祂自己,時時拖住我們,也日日與我們同在。
這位主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異象,成了我們人生的選擇。(獅甲大區 程李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