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小排問題研討(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啟示錄十一5~十三10)

 

問題一:

①試簡述啟示錄十二章中宇宙光明婦人的組成,並說明其屬靈意義。

②請問婦人、男孩子、紅龍,他們的關係分別是什麼?

參考:

①《聖經之旅第十五冊》、啟示錄生命讀經
十二章一至二節說,「天上現出大異象來,有一個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她懷了孕,忍受產難,疼痛要生,就呼叫。」

這婦人身披日頭,腳踏月亮,頭戴十二星的冠冕。根據創世記三十七章,約瑟所夢見的太陽、月亮和十一個星,象徵他的父親、母親和十一個弟兄。太陽、月亮和十一個星,加上約瑟自己,象徵神在地上全體子民的組合。基於那夢的原則,這裡的日頭、月亮和十二個星,必定是象徵神在地上全體的子民,就是這婦人所象徵的。她身上大部分披著日頭,這日頭象徵新約時代神的子民。基督來到世上之前,是舊約時代的黑夜;等到基督這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路一78),日頭的時代就來臨了。在此之前是月亮時代,月亮表徵神舊約時代的子民。月亮是在婦人的腳下,因為月亮時代是律法時代,不該像星那樣被高舉。星象徵列祖,就是神頒賜律法之前的子民,在婦人頭上為冠冕。神在這三個時代所有的子民構成了這婦人,他們都是發光者。因此,她是光明的婦人,歷代以來一直照耀著(參啟十二1注2)。
啟示錄十二章的婦人在時間和空間上都是宇宙的。她在時間上是宇宙的,從亞當的被造直到永遠;她在空間上也是宇宙的,既在地上也在天上。這是有力的證據,證明她不是馬利亞,但馬利亞包括在她裡面,就像我們都包括在她裡面一樣。這婦人也不僅是以色列民,因為以色列由月亮所代表。在神眼中,所有蒙他救贖的人乃是一個婦人。舊約告訴我們,蒙救贖的以色列在神面前是一個婦人;新約對召會也是同樣的說法。所以,這婦人乃是在這三個主要的時代——列祖時代、律法時代、恩典時代——中所有蒙救贖者的組合,但這婦人的主要部分乃是新約的召會(參啟示錄生命讀經,472頁;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卷四,506頁)。

《聖經之旅第十五冊》、啟示錄生命讀經
啟示錄十二章三至四節說,「天上現出另一個異象來,看哪,有一條大紅龍,有七頭十角,七頭上戴著七個冠冕。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龍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等她生產之後,要吞吃她的孩子。」龍象徵撒但(9)。在創世記三章,撒但原是一條蛇,是較小的造物,是狡猾的;到這裡他成了一條龍,比蛇大多了,是殘忍的,因此它稱為大紅龍。這裡的紅,表徵撒但的殺害所引起的流血(約八44)。龍相當於啟示錄十三章的獸,因為它們都有七頭十角(1)。按照十七章,七頭是羅馬帝國的七位該撒,十角是要來之復興羅馬帝國的十王。七個冠冕代表榮耀和權柄,那是撒但一直在尋求的。天上的星辰是指天使;它的尾巴拖拉著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指明撒但迷惑了三分之一的天使,他們要與他一同摔在地上。龍站在那將要生產的婦人面前,表徵撒但總是抵擋神的子民,與他們作對。從創世記三章古蛇撒但就不斷的攻擊這婦人直到今天,企圖吞吃她的孩子(參啟十二3注2,4注2)。
啟示錄十二章裡有三個重要的人物:婦人、男孩子和大紅龍。多少世紀以來,婦人和蛇一直在爭戰。其實不是婦人在爭戰,而是男孩子在爭戰。這場爭戰開始於創世記三章十五節,終結於末了三年半。婦人同男孩子要與蛇(以後變成大龍)爭戰,一直到死了的得勝者復活時。啟示錄十二章描繪出一幅蛇與婦人之間的仇恨的完整圖畫。當撒但被摔到地上時,他要極力的損害當時仍留在地上的婦人。
我們必須看見這異象,在宇宙中,婦人和龍正在交戰。如今龍正在逼迫召會,設謀破壞召會。龍在地上各處尋找吞吃凡召會所產生的一切。我們乃是為著主的恢復,面對著龍的攻擊,但誰會得勝?阿利路亞,龍要被摔下去,我們要得勝。聖經末了一卷書揭露了撒但的定命。在啟示錄後半一切重要關鍵的事中,頭一件就是宇宙光明的婦人。現在不是睡覺的時候,乃是爭戰的時候。我們無論在那裡,都要向反對和逼迫說,‘到火湖裡去吧!’我們就是這個婦人,撒但乃是在火湖裡(參由基督與召會的觀點看新約概要卷四,507頁;啟示錄生命讀經,506~507、475~477頁)。

問題二:

①這裡所說的男孩子代表什麼?我們要怎樣才能成為男孩子?

②男孩子被提到空中,就與撒但爭戰,他們得勝的秘訣是甚麼?

參考:

①《聖經之旅第十五冊》、啟示錄生命讀經
在聖經中,女人象徵較軟弱的,男人象徵較剛強的(彼前三7);因此這裡的男孩子象徵神子民中較剛強的部分。這男孩子將來要用鐵杖轄管萬國,指明男孩子是由得勝者組成的。這裡的生表徵復活,與行傳十三章者同(33~34)。男孩子是由那些死了且復活的得勝聖徒組成的。他們的被提,和帖前四章十七節所說大體信徒的被提不同。大體信徒的被提乃是被提到空中;在末次號筒之時。但男孩子的被提乃是提到神的寶座前;並在一千二百六十天的大災難之前,也就是在第五號以前(參啟十二5注)。

歷史證明,在神的子民中,只有小部分是剛強的。在挪亞的時代,神有數以百計的子民,只有挪亞是其中剛強的人。在以色列國的時代,屬神的人也有成千成萬,但是其中只有很少數的人是剛強的,例如以利亞和耶利米就是剛強的人。新約時代也有同樣的情形。我們是否都能作剛強的呢?雖然我們都已經進入了主的恢復,我們卻不該說,在這恢復中的每一個人都是得勝者。我們只能說,在這恢復裡的人,有較大的可能會成為得勝者。能否成為得勝者是在於我們自己。
我們怎樣才能成為男孩子?必須吃得多,長得多,並且長得更強壯。用實際的話來說,就是必須多禱告,多花時間與主在一起,多吃主的話,多經歷主,在生命裡多有長進,多對付消極的事。別人說閒話,我不說閒話;別人不禱告,我禱告得更多。雖然我們不該脫離婦人,但我們該與別人有所不同。婦人是一般的,但屬男孩子這一部分的人,卻有幾分特別——必須要出眾、清明、慎重,有好胃口,並時時刻刻與主有個人直接的對付。我們對神的心意、行動、及神永遠經綸的反應如何?我們若不斷往前,直到將自己徹底擺在神的經綸裡,這樣我們就可能成為男孩子的一部分(參啟示錄生命讀經,489~491頁)。

《聖經之旅第十五冊》、啟示錄生命讀經
得勝信徒勝過撒但,乃是借著三件事:羔羊的血、自己所見證的話、以及不愛自己的魂生命(參啟十二10注1)。
那為著救贖我們之羔羊的血,在神面前答覆魔鬼對我們一切的控告,使我們勝過他。每當我們感覺魔鬼的控告,就需要應用這血。你若和撒但交戰,這控告者要不住的定你的罪。我們許多人都能見證說,當我們對主無心的時候,不會有控告;但什麼時候我們儆醒起來,開始與撒但爭戰,控告就來了。這些控告有的是確實的,但也有的是控告者捏造的謊言。我們天天都需要血,不僅洗淨我們,也遮蓋我們。我們不僅有贖罪的血,也有有功效、得勝的血。我們若作錯了,就當清理,但不要接受仇敵的控告。我們需要使良心在血的遮蓋下剛強。
我們勝過仇敵,也是因〝自己所見證的話〞,就是見證魔鬼已經受主審判的話。每當我們感覺魔鬼的控告,就當開口見證主如何對付了他。
末了,我們要勝過撒但,就當不愛自己的魂生命,倒要恨惡並否認。只有那些不愛自己魂生命的人,才甘心殉道。我們若不愛自己的魂生命,就不會成為土,這就叫撒但被殺死。這是我們作為婦人的較剛強部分,勝過撒但的路(參啟示錄生命讀經,498~50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