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晨興聖言的主題是說到「正常基督徒屬靈的歷史—風、雲、火、金銀合金」。我們越經歷聖靈作風雲火金銀合金,就越成為神的彰顯和見證,也越領受福音的能力,以為著神今日的行動和神國度的開展。

 李常受弟兄在1984年的交通裏,他將對風雲火金的經歷應用在傳福音的行動裏,提到「詩歌212首副歌說,『吹到!吹到!聖靈大風吹到!覆罩!覆罩!靈恩大雲覆罩!焚燒!焚燒!聖別烈火焚燒!顯耀!顯耀!神精金顯耀!』這裏所說的風雲火金,乃是以西結一章的主要內容。以西結一章開頭說,從北方(神居所的所在)有大風吹來了;這大風吹來一朵大雲;大雲來這麼一覆罩,就有火燒起來;火一燒,裏面就顯出精金來。這是舊約裏一段豫表的豫言,把新約裏的實際描繪出來。今天我們所得著的這位靈,祂又是大風,又是大雲,又是大火,裏面還有精金;祂乃是風、雲、火、金。

 所以今天,我們一得著聖靈,就成了『風雲人物』。風、雲、火這三件事物,專在宇宙裏製造故事。世界的局面,一起了風雲,就發生戰爭;戰爭一爆發,火就出來焚燒。火一燒就燒出好東西,就是精金。因此不要怕戰爭,由歷史證明,每逢戰爭,金子就產生。這就是主耶穌所作的。當時局合宜,機會來時,祂就在寶座上吹風。風一颳起,雲跟著來,世界局勢就震動,於是戰爭發生,四處都在放火。火一燒過,精金就產生出來。所謂『鷸蚌相爭,漁翁得利』,主耶穌就是『漁翁』,藉著戰爭得著一大堆金子。


 今天金就在靈裏,而主就是這一位靈。這位靈經過約翰二十章的吹氣,也經過行傳二章的吹風,成了完整的靈,其中有神性也有人性。今天你我得救了,就領受這完整的靈,無須再去經歷吹氣、吹風等過程。但問題在於我們雖然有了靈,卻不肯去享受、經歷。…今天我們所得著的,乃是包羅萬有的靈,祂的豐富無可比,我們必須享受祂。

 傳福音的能力,根源於我們對這包羅萬有之靈的享受。我們都知道傳福音之前,我們必須先禱告、接觸神、享受祂,這就是『等候』。藉著禱告等候、享受。這樣,當我們出去時,我們就有了傳福音的能力。…要領受福音的能力,我們必須享受主。一享受主,主就作我們的氣,作我們的大風。大風帶來大雲,大雲帶來烈火,這就是能力。風、雲、火就是宇宙間的能力,其結果就是產生精金。

 所以,親愛的聖徒們,傳福音的能力就是這三項:神自己作為終極完成的靈,我們的禱告,我們傳講祂的話。神乃是生命和能力的靈,在我們裏面作生命,在我們身上作能力。我們享受祂、等候祂,向祂禱告,並且學習祂的話,就得著能力,結果就產生出精金。」(摘自《速興起傳福音》第三篇)(楊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