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召會經常性需用的關切

 召會是神的家,應該有豐盛的恩典,口糧有餘。高雄市召會主日一次到會約有四千位聖徒。主僕人李常受弟兄多次交通,為了召會及全地的福音開展及繁殖擴增,應該「每二十位聖徒產生一位全時間者」(《速興起傳福音》第一章),若是這樣,我們就應該盡力產生約二百位的全時間者,並且有足可供應他們需要的奉獻款項。但目前全召會包括全時間同工、總執事室服事者,海外開展同工等僅約七十位,不僅與主僕人的交通仍有差距,且全召會每月經常性支出在照顧全時間服事者微薄的供給需用、青年專項的福音牧養、扶持子弟參加全時間訓練花費、各會所房舍日常修繕維護等,常已是非同小可的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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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年財務統計來看,每月全時間供給、海外開展及召會各項經常費用之實際支出常遠超聖徒們奉獻款之實際數目。負責弟兄們為此常多有勞苦,多方禱告,多面仰望主的供應。簡言之,聖徒們在經常費用實際的奉獻款,實仍不足應付全召會例行性及主在各地行動的需要。此事必須眾聖徒一同在主裏記念神家需要。

財物運用的認識與奉獻擺上的實行
 一、學習在使用財物的事上,仰望並敬畏神:我們必須領會「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我們把從你手所得的獻給你。」(代上二九14),每一筆財物都是從主而來的恩典,我們若是存著感恩的心領受,我們就會自然的按著主的託付將財物奉獻出來。我們都要在主面前尋求,我們若突逢意外事故、鄰屋糾紛、財產毀壞而需要大筆額外支出時,是否是主的提醒:我們曾某些事上奪取了原本屬神之物?是否神使這些飛鳥來將原本奉獻給祂之物吞吃了?我們若如此儆醒地看待財物並看重奉獻,不僅我們的錢財可以照著主的引導有最合式的花費,也可經歷瑪拉基書三章十節:「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的豐盛恩典。
 二、我對財物的運用是出於神?還是出於己?有些人對財物奉獻很大方,有些人卻與主斤斤計較,但無論是大方或計較,若沒有藉著禱告經過神,自己沒有喜樂、甜美的感覺,所給出來的也就不是出於那靈,不是生命的流露。所以,若要在奉獻的事上蒙恩,就應在主前鄭重禱告,使我們的奉獻「成為受者的祝福,而不成為施者的貪婪」(林後九5),使給出去的人與聖徒、召會一同蒙恩。
 三、早早預備:哥林多後書八章十節提到哥林多的事例:「你們不但在實行上,也在意願上,在一年前就先開始了」,可見奉獻是需要早早預備的。我們應將每月、每季、每年當納的十分之一事先規劃預備。規律的擺出來為主所用,不是等到有剩餘的,才拿出來給神。此外,神在全地行動快速,需要龐大,所以我們奉獻的度量也要跟得上神的行動,不僅僅是為自己的區,為全召會,也要擴大到全臺,甚至世界各地的需要。每當有各地開展行動交通時,我們都應向主禱告,操練信心,讓神在我們裏面發動,擺上主給我們的感動。
 四、奉獻要傳承,帶領子女有奉獻的習慣:箴言廿二章六節說:「教養孩童走當走的路,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雖然奉獻常作在暗處,子女們不一定知道,但父母應在奉獻上作子女的榜樣,在生活中教導孩子。每一筆錢(包括父母給的)都應該感謝神,將所得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奉獻,自己投入奉獻箱,使他們從小養成奉獻的習慣。
 我們若靠著神的恩典在我們裏面發動,藉著基督的恩典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就能在奉獻財物時有確定的把握,一點也不作難。清楚是在靈裏、在生命裏作的,如此就把屬靈與生命的教導供應出來。這樣,對缺乏之人就不僅是供給物質的需要,還得到豐盛生命的供應;使召會,神的家豐富有餘,基督的身體因此得著建造。我們若靠著這恩典給出去,連帶的也把生命和屬靈的教導供應出去,召會就滿了豐盛的恩典,基督的身體就得著建造。(黃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