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
 從以利沙接續以利亞盡那時代的職事可以看見,作為豫表基督的以利沙,他是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他的職事是不同於以利亞有神的能力行神蹟之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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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王紀下二章十九至廿五節、四章一節至六章七節等章節所記載以利沙所行的七個事例裏,在豫表上,每一個事例都與主耶穌在地上所作的事是一樣的;他是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可以舉三個事例來證明。
 首先,以利沙將耶利哥惡劣的水治好的神蹟(王下二19~22),與主耶穌所行變水為酒的神蹟(約二3~11),意義是一樣的,就是變死亡為生命。第二,以利沙叫書念婦人已死的獨子從死裏復活,賜生命給死人(王下四18~37),與主耶穌在肉身一面和屬靈一面所作的相同(路七11~17,約十一41~44,五25)。第三,在約但河,以利沙用一根木頭,使掉在水裏的斧頭浮上來(王下六1~7);這表徵基督在復活裏,藉祂的十字架恢復墮落在死水裏之罪人所失去的能力(弗二1~6)。
 從以上三個事例啟示,以利沙的職事是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甚麼是恩典?恩典就是神將祂自己分賜給我們,作我們的生命和享受,而為我們作一切。這恩典的結果乃是神聖的生命;這生命豐富高超到一個地步,甚至使我們與基督一同作王(羅五17)。照此,我們在今天的召會生活裏,要專注於享受基督作生命樹,作恩典的供應;不要注意是非或對錯,也不要刻意去追求能力和神蹟;乃要注意生命。因真實的事奉,乃是生命的流露。我們要成為今日的以利沙,學習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

盡功用作代理的神
 我們若要學習在生命裏盡恩典的職事,首先要像摩西一樣花夠多的時間接觸主,與主有私下、親密、無所不談的交通,漸漸地被主的生命和恩典所充滿且浸透。他曾在山頂上,四十晝四十夜,活在神同在的面光中,不斷地享受神親自的說話,認識主的心意和法則。最後,他為神所差遣,作神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他操練在神的同在裏,帶領近兩百萬的以色列百姓出埃及、過紅海,也帶領他們歷經近四十年的曠野生活。摩西可以說是盡功用作代理的神的一個例證。在新約裏,使徒保羅得救時,也同時為神所差遣,去到外邦人的地方傳揚國度的福音,傳揚神新約經綸的真理─基督與召會。他無論往哪裏去作工,都操練一直活在靈裏,憑靈活著、說話和行事,如同主耶穌在地上生活時,過神人的生活。使徒保羅可以說是盡功用作神的代表,如同代理的神。
 我們要如何盡功用作代理的神?我們必須是神所揀選、救贖並重生的人;在生活中,要操練凡事求問祂,與神是一,被神構成,並活神、彰顯神;在事奉上、要能實行生、養、教、建,不斷操練與活力同伴,並與神一同行動,代表神;藉此,我們也就能為神所差遣,盡職盡功用作代理的神。(張天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