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十七章七至十節是主對事奉的教導。祂說:「你們誰有奴僕耕地或是牧羊,從田裏回來,你們會對他說,快過來坐下吃飯?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麼?奴僕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


 這指明奴僕耕地或是牧羊後,不該盼望主人大大稱讚自己的工作。他還必須伺候主人,使他飽足;並且在這一切之後,奴僕應當知道自己是無用的。所以主下結論說:「你們也是如此,作完了一切吩咐你們的事,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奴僕,所作的本是我們應當作的。」在召會生活、事奉裏,我們服事不是憑著能力高或強,身分高或低,而是因著主的憐憫。我們需要學習心中卑微,不為人設立高標準,免得傷害人、得罪人,把所建造起來的拆毀了。我們除了謹慎、不得罪人,並且樂意赦免人以外,還要在各種境遇裏運用對神的信心。我們需要相信,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於神,祂是主宰一切並顧念我們的需要。


正確召會生活的實行


 士師記五章十五至十六節:「在流便的溪水旁有心中定大志的,…有心中設大謀的。」這說出以色列在悲慘的情形裏,需要有心中定大志、設大謀的人,一同為神的國爭戰。我們可以將「定大志、設大謀」應用在今天小排的實行。為著小排,我們需要許多禱告和悔改,這就會看見別人比自己強,並樂意分別時間與弟兄姊妹配搭,看望人、餵養人。神要人與祂配合,祂才能行動。我們若不願出去傳福音得著人,神就不去;但我們若去,神也就去。這樣的出去需要我們心中定大志、設大謀。神不作工,直到我們主動的心中定大志、設大謀,然後與神同工。這是傳福音,得著罪人,成為基督肢體的路。

 現今,我們在召會生活裏推行申言。在聚會中,我們不要藐視申言者的話;若我們能看別人比自己強,就能從聖徒的申言裏得著幫助。我們也該學習為主說話,使人在聚會中得到生命的供應。你也許會原諒自己說,你不像某些弟兄那樣有說話的恩賜;其實我們都有講說基督的恩賜。最好操練的方式就是平時記下所得的靈感;得著靈感之後,就應當立即寫下來,有時可寫下一個重要的字、詞,作為提醒。為了實行申言,我們最好能根據我們所得的靈感,寫一篇不超過三分鐘的申言稿。如果我們的申言超過三分鐘,可以縮短。如果太短,可以加一些話。這能控制我們的時間,並使說話不離題。講的時候,盡量不要照著申言稿念,眼睛要看著與會的弟兄姊妹,將所享受、所預備的說出來,不要被稿限制,如此弟兄姊妹就會在靈裏扶持說話的人。而平時的預備為著定住光,說話時,光就能從心中湧流出來。我們甚至可以和別的聖徒一起實行並學習。


 我們需要盡所能的為祂作一切。然而我們需要認識我們是無用的奴僕。因此我們需要在主面前謙卑自己,我們的態度是: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在主手中蒙保守、有用處。(蕭金茂口述,莊晉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