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神的經綸,新約主要有兩方面:接受神這活水作我們的享受,並停止我們的工作。在新耶路撒冷裏我們將不作工,我們只喝、讚美、享受並歡樂。

「停下」自己
 耶利米書十七章十九至廿七節是耶和華關於守安息日的警告。安息日表徵神作了一切,完成了一切,也預備了一切,人必須停止自己一切的工。在安息日作工,乃是侮辱神和神所成就的。以賽亞書四十章卅一節:「但那等候耶和華的必重新得力;他們必如鷹展翅上騰;他們奔跑卻不困倦,行走卻不疲乏。」等候永遠的神,意即我們了結自己,就是停下我們自己的生活、工作和行動,接受神在基督裏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人位和我們的頂替。這樣等候的人,必重新得力,甚至到一個地步,必如鷹展翅上騰(賽四十31註1)。尤其是我們每天早晨起床後,首要的不是先忙於作這事或作那事,而是先停留在主面前仰望祂、等候祂、思想祂、呼求祂的名、禱讀飽享祂聖言的供應,就如同樹栽於溪水旁,吸取神這活水,使我們因祂而長大且變化。


「享受」活水
 耶利米書十七章七至八節:「信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信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沿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罣慮,而且結果不止。」按照神的經綸,信靠神的人像樹栽於水旁;這表徵神乃是活水的泉源。樹在河邊,藉著吸取水的一切豐富到它裏面而生長。這是神分賜的一幅圖畫。顯示我們這些樹要接受神聖的分賜,就必須吸取神這水。這樣的長大不只影響我們是否有正常的基督徒生活,而且更是影響我們所在地的召會,是否有正確的召會生活,是否有召會的實際,就是身體的生活?

與主「同工」

 在我們得著享受以前,神不會要求我們作工,這乃是一個神聖的原則。我們若不知道如何與神一同有享受,以及如何享受神自己,就不會知道如何與祂同工。我們也不會知道如何在神聖的工作上與神是一。雅歌七章九節下至十三節乃是描述當基督的佳偶在生命裏成熟,與主是一時,就願意從一地到另一地寄居(在村莊住宿),為要與她良人一同完成那為著全世界(田間)的工作。有分於主的工作,不是為主作工,乃是與主同工。我們的工作也必須是為著祂的身體,不只為著一個城市。我們必須有一種為著全世界的工作(歌七11註1)。
 基於上述,我們需要操練三方面的「去」─禱告要「去」,財物要「去」,人要「去」。就著現今召會的行動,我們要為著移民開展和校園福音開展有爭戰禱告、擺上財物、擺出時間去傳福音和牧養人。藉此得著更多年輕人並在各地栽種召會樹,以有分於神終極的行動,並擔負終極的責任,預備新婦,迎接新郎基督回來。(楊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