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主裏的囚犯,要討主的喜悅
 在以弗所書三章一節和四章一節,保羅兩次說到自己是個囚犯,是「基督耶穌的囚犯」,也是「在主裏的囚犯」。「在主裏」的意思是,基督是他的監牢。在這兩處經節之間,說到保羅的管家職分,而這個背景乃是他作為一個囚犯。

神家中的管家,乃是一個被囚在基督裏的人。許多曾經為主被下在監裏的聖徒,的確值得我們尊敬。但是物質的監牢是一個象徵,告訴我們需要在基督裏被囚。保羅就是這樣,他不僅是基督的囚犯,更是一個在基督裏的囚犯。
 保羅在六章二十節說,他是個帶鎖鍊的大使。大使是代表並向該國高權柄負責的人,而一個帶鎖鍊的人,卻又是一個處在最低境遇的人。保羅把自己看作是神所差的大使;他受宇宙最高的權柄所差,去接觸某些人。然而,他是帶著鎖鍊的大使。保羅在四章說到建造基督的身體時,我們看見保羅不像主管在命令人,反倒是放下地位請求人「凡事卑微、溫柔、恆忍,在愛裏彼此擔就,以和平的聯索,竭力保守那靈的一。」(2~3)
 哥林多後書五章九節,保羅說:「無論是在家,或是離家,都要討主的喜悅。」這是大使說的話。無論是在家,或是離家,他不是自己的人,他乃是要向一個更高的權柄負責。他接著說:「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顯露出來。」(10上)這告訴我們都要向審判臺交帳。大使不管他在外地作了什麼,至終他都要回去述職。我們需要到基督的審判臺,向最高的權柄負責,我們所作的,或善或惡,都要在那裏交帳。沒有一個大使在盡職的時候,能自己作任何判定,一切都要回報到最高的權柄那裏。這就是大使所該作的。



李常受弟兄的榜樣

 當李常受弟兄在1996年六月將要離世見主前,對他自己家人講說他如何作人、服事主,其祕訣就在基督身體的實際裏。
 第一,他講到與神要對:他常向主禱告悔改,徹底認罪;不斷向主投降,將自己和一切完全奉獻給主,交在主的手中;不住的運用靈和主有交通,並隨從主在靈中的引導生活、行動,以討主喜歡;深讀聖經並禱讀主的話,並照所得的亮光生活行動;學習真理,明白真理,並進入真理,照真理而行;與主同生活、行動,聯調為一,過神人的生活,作主得勝者;天天享受基督,以基督為滿足、為安息;隨時讚美感謝,加以歌唱。

 第二,對人要和:活出基督的溫柔,謙和;對人和藹、和善、和平,與人合得來;恨惡驕傲、張狂、自誇、自是;避免生氣、動怒;不計算人的過錯,更不傳說人的過錯和短處;心胸廣闊,樂於寬恕,赦免人;以真誠待人,不假冒、不裝作;能隨時隨地將福音傳於人,將基督供應人;在召會中和眾聖徒過身體生活。
 弟兄姊妹們,李弟兄的見證激勵我們不僅追求個人的屬靈、得勝,更要在生活中,更多為著基督身體實際的顯出。(古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