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十六章說,大祭司要將贖罪祭牲的血彈在遮罪蓋上,這乃是指向新約中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所完成的救贖。但在聖經裏,救贖與遮罪是不同的。

 舊約中的遮罪不是將人的罪除去,而是將人的罪遮蓋起來,使罪不被看見。新約中的救贖則是為罪人將罪除去,完全了結罪的問題。並且,基督的血乃是人得以親近神與神相會的憑藉。

基督是祭物和血的實際

 血代表什麼?它代表為罪而犧牲了的生命。舊約告訴我們,神要求用沒有瑕疵的牲畜,把牠們的血倒在祭壇上,當作贖罪祭。「沒有流血,就沒有赦罪。」(來九22下)祭司獻祭都預示著那要來的基督當作祭物一次永遠獻上自己。「但那些祭物使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除罪的。」(來十3~4)在舊約裏只是遮罪,並沒有除去罪。
 但是當耶穌基督這完全無罪的神人,他的寶血在十字架上流出時,就為人的罪成為永遠的祭物。保羅說:「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就是過犯得以赦免。」(弗一7)彼得說:「知道你們得贖,脫離你們祖宗所傳流虛妄的生活,不是用能壞的金銀等物,乃是用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前一18~19)約翰也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壹一7下)祂愛我們到一個地步,在已過的永遠裏就預備了一條先遮蓋罪,後除去罪的路。在舊約,神的經綸是遮蓋人的罪;在新約,神的經綸是除去人的罪。



血乃是人親近神與神相會的憑藉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祂給我們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十19~20上)這節聖經告訴我們,來到神面前,不是靠別的,乃是靠主耶穌的血。作好、熱心、或是屬靈的經歷,都不能使我們更有資格來到神面前,或更配親近神。惟有主耶穌的血,能叫你親近神。主耶穌為我們死,也是要使我們得以親自來到神的面前。主在十字架所流的血,就是為著使人親近神的。赦罪是靠十字架的血,敬拜親近神也是靠十字架的血。假若主的門徒彼得、約翰或保羅,今天和我們一同聚會,他們是怎樣到神面前敬拜的,我們也是怎樣到神面前敬拜的。因為他們和我們都是一樣的,單單靠著血得以親近主。
 我們擘餅記念主是表明幔子(主的身體)已經裂開,障礙已經除去,可以直往並進入至聖所。我們喝杯是表明主為我們死,祂的血帶領我們親近神。我們來到神面前,與我們的軟弱和剛強無關,只因血的緣故。我們若仰望血,就能一天過一天來到神面前,不至於失去那坦然的態度。當我們回想頭一次是照著本相,背負著罪來到神面前,親近求告祂。照樣,我們可以不因著自己行為、感覺的阻擋,只要一心仰望主的血,就可以坦然來到祂面前敬拜祂。這樣我們才能同心和諧的敬拜讚美神。靠主的血,我們能坦然有權柄的,來親近敬拜我們的神。(參《職事文摘》卷三第一期84~92頁)(莊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