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司事奉的根據

上週晨興聖言說到,從利未記八章看見我們乃是神的祭司,為著祭司的承接聖職,需要接受神的訓練,好來敬拜並事奉祂。而在本週的晨興聖言就進一步說到,從利未記九章和十章看見,祭司一切事奉的根據乃是燔祭壇的火。

在出埃及記我們看見,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救出來,乃是要他們來事奉祂。但是到了出埃及記末了,甚至到了利未記的起頭,以色列人還不能真正事奉神,因為缺少從神那裏降下來的火燒在祭壇上,所以他們的事奉還不能開始。要一直等到利未記九章,神才帶領他們在壇上獻燔祭,而使天上的火降下來。從那時候開始,神要他們藉著這個火,才能到神面前燒香事奉。這就給我看見,祭司的事奉必須是神的火燒出來的,都必須是根據燔祭壇上的火。由此顯示在這事上,我們更需要接受神的訓練。

祭司事奉的警告

 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根據豫表,祭壇以外的任何火都是凡火。這裏的凡火就是俗火,有三個特點:第一,是出於人;第二,是出於地;第三,沒有以遮罪作基礎。拿答和亞比戶的失敗乃是在於他們沒有用祭壇上的火;他們用的乃是凡俗的火,而不是聖別的火。他們受到神嚴厲的審判而被燒滅,不是因他們沒有為神作事,乃是因為他們照著天然的生命行事,用天然的方法事奉神。這對今天我們所有作新約祭司事奉之人乃是很強的警告。神不只注意有沒有火,也注意火的源頭和性質。我們事奉的火必須來自於祭壇,就是將十字架應用在我們天然的生命上,否則我們就會遭受屬靈的死亡。

祭司事奉的囑咐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可能會因著在利未記十章中,拿答和亞比戶消極的事例而感到擔心害怕,甚至逃避、不敢或是畏懼參與召會的事奉。但是我們不要忘記,是神的憐憫揀選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神今日獨特的子民,可以作君尊的祭司體系來事奉祂。而且在舊約利未記六章十二至十三節說:「壇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燒著,不可熄滅。祭司要每早晨在上面燒柴,把燔祭擺列在上面,並在其上燒平安祭牲的脂油。火要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不可熄滅。」神的話囑咐我們,燔祭壇上的火要一直燒著,不許也不該熄滅。在新約羅馬書十二章十一節也說:「殷勤不可懶惰,要靈裏火熱,常常服事主。」所以我們需要不斷地接受神的訓練,好將神賜我們的靈如火挑旺起來,而讓主不僅焚燒我們,也使我們能焚燒別人,以便一同來事奉祂。

高雄市召會的「黃金五年計畫」,今年是第一年已經過了近三分之二,剩下最後四個多月的時間,我們都要起來為人數繁增和得青年人儆醒禱告,讓神的火在壇上一直不斷的燒著,不熄滅。如此才能使全召會在各面都能達到今年的目標。阿們!(吳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