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歌是宣信弟兄所寫,他是1843年出生於加拿大,爸爸是一位長老會的長老,生活敬虔端正,媽媽具有高尚思想,且是有寫詩歌天分的婦人,所以宣信從小耳濡目染對神有敬畏之心,也常常禱告。

      按著宣信天然的才幹,是個多才多藝的人。因為經常寫文章,文筆十分流暢。他本來想藉著筆墨,維持家庭的生計。但是主攔阻他,不讓他把主給他的恩賜拿來當作買賣。當他完全把一切的才幹學問奉獻給主的時候,卻感覺不夠給主使用。所以在這首詩歌的副歌裏,他實在厲害的宣告:「我不屬自己,我不屬自己,我今屬於基督,不再屬自己。」主所要的不只是他所有、所能的,更是他的所是,主要他這一個人。

      第一節:「勿對我談屬地享樂,勿用鄙利引誘我;勿愚我以地上幻影,勿用虛榮煩擾我。我已棄絕化裝偶像,今後不再屬自己;我已將心獻給基督,我願屬祂無所遺。」
宣信弟兄在年幼時就立下為主作工的心志和計畫,但那時還不過是本分和義務的催促而已,並非甘心奉獻。十四歲時,是他信心萌芽時期,其後漸長,內心卻為抉擇自己的前途,極痛苦掙扎,因他明白,若要忠心跟隨主,勢必放棄世界一切福樂享受,背起十架走窄路。
      然而因為一次重病,幾乎死亡,所以他就與父親懇切痛哭禱告,大聲祈求神將得救的經歷和把握賜給他,神就給他約翰福音六章卅七節下:「到我這裏來的,我絕不把他丟在外面。」以及以賽亞書五十四章九至十節:「…我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也不斥責你。大山可以移開,小山可以動搖,但我的慈愛必不從你移開,我平安的約也必不動搖;這是憐恤你的耶和華說的。」兩處經節,這時如同大馬色的光照,向他完全開啟,他歡樂地跳躍起來,充滿了神的應許。這屬靈的福氣,帶著奇妙亮光,湧進他的心,還有誰比基督更可愛,更寶貴?而以往的掙扎自此完全消逝,神記念了他幼年的心願,使他勝過了世界引誘,十七歲就為主傳講信息!
      在他十八歲時,經過一天的禁食禱告,與主訂立奉獻誓約,約中說到:「永在全能的神,管理宇宙的主阿…我知如今我沒有屬世的動機來到你面前,但是我「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我並不信任我心;但主知道,我有心一生永遠奉獻給你。…諸天哪:我在主前和我良心前,作此見證。我相信主耶穌,為我救主、先知、祭司與君王,神已使祂成為我的智慧、公義、聖別、救贖,我今完全奉獻給你。主阿!求你為你榮耀之故,收留我、使用我。…我乃基督精兵,願跟羔羊而行,願主保守我忠心至死,到主再來。主阿!無論處何環境,若為主旨,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求主用全能的聖靈時刻保守我到底。奉主名,立此約文,阿們。」1863年、1878年又重新奉獻。因著這樣的奉獻,使他一生在神面前蒙恩。第一節是他跟世界、世人的宣告,猶如一人要離開世界,告別這屬事的一切。

      第二節:「哦,只屬於我主基督,帶來何等的安息!當我所有全都不留,祂的豐盛我能倚。榮耀恩主,將我接收,使我完全屬於你,適合享受你作我分,當我喜歡成你的。」
      宣信弟兄不僅不要屬世的一切,就是屬靈的地位他也不要。卅四歲時,他被邀請到紐約長老會作牧師,那裏的會眾徒守儀文規條,起初愛心卻失。宣信弟兄忠心服事他們,一面自己預備好在生活與工作上走一條更深的十字架窄路,另一面求主使他所服事的聖徒也能出同樣代價跟隨主。但是兩年後,他完全失望了,這些人不過只是喜歡熱鬧、宴樂等,對於福音毫無負擔,更不用提對神心意的認識了。
      經過多方的禱告,他便向長老會辭職不作牧師了,他說:「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膏了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四18上)於是告別了他辛勤耕耘兩年的地方。
從此,主臨走前的吩附:「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八19上)成為他事奉的異象,積極的傳揚福音,擴展主的國度。在生活需用上,從前他是牧師有供給,如今完全仰賴神自己,不願從人手接受供給,因此他能寫出「哦!只屬於我主基督,帶來何等的安息!當我所有全都不留,祂的豐盛我能倚!」神大大祝福了這工作,使多人受感奉獻,蒙召至未開發的國家中,深入窮鄉僻壤,廣傳福音。
      詩歌第二節的對象不是世界,而是主自己,第二節後半說到「榮耀恩主,將我接收,使我完全屬於你,適合享受你作我分,當我喜歡成你的。」當一個人不要屬地的一切,也不要屬靈的地位或名聲,只要主自己,專一跟從主,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章說這些人「似乎是迷惑人的,卻是真誠的;似乎不為人所知,卻是人所共知的;似乎在死,看哪,我們卻活著;似乎受管教,卻不被治死;似乎憂愁,卻常常喜樂;似乎貧窮,卻叫許多人富足;似乎一無所有,卻擁有萬有。」就人看來,他是失去所有,但在神聖的經綸裏,卻擁有萬有。

      第三節:「疲倦人哪,放棄掙扎,永勿再屬你自己;將你自己全給基督,全然屬祂無所遺。祂曾捨己為要得你,今來要你全歸祂;凡祂所有都已給你,你就不該不給祂。」
      第三節的對象是我們,在我第一次遇見主時是在小學六年級,我看見自己的罪、污穢和不堪,也看見主愛我、為我而死要拯救我,雖然小六卻深受感動,因此我向主禱告:「主耶穌阿,我愛你,我要將一生奉獻給你,用我的生命來服事你。」
      如詩歌所說「祂曾捨己為要得你,今來要你全歸祂。」這一禱告不得了,從此以後幾乎沒有事情是照著我的期待或安排,特別是人生的轉捩點都有主的手在那裏。
      在國三要考高中時,我是常常、努力的向主禱告,盼望主讓我考上我想去的學校,但就是沒上,那時我是有點生主的氣,怎沒有照著我的安排?
      到了高三,我也是很竭力操練,自己會讀聖經、書報,也會個人禱告,那時候我是對付一切地上的享受,有時會受試誘想回去嚐幾口,為了提醒自己,我在家裏的書桌上刻下五個字「愛主不回頭」,跟主奉獻我上大學要好好愛你、事奉你。結果,主是帶我去到我想去的學校,但是我卻回頭到世界裏,結交許多朋友,嘗試許多活動,實在是第三節所說的疲倦人。我沒有忘記當初的奉獻,只能無奈的說,為什麼沒有照著當初的奉獻呢?連屬靈也不是我所以為的。

      大四要畢業時,我規劃要先去當兵再參訓,因為每一位弟兄都是這樣,訓練中心也是如此規定,但主奇妙的呼召我,開了路讓我先參加訓練。我以為會順利的結束一年訓練再去當兵,如此一來可以繼續第二年,但是主的手在這裏,叫我被迫離訓,我說:「主阿,為什麼這樣帶領?」
      當兵消磨我向主的心願,我想「何必一生全時間事奉主,難道我不能帶著職業嗎?」不清不楚的我回到訓練中心,主用兩首詩歌呼召我,我流著淚向主更新奉獻,我說:「主耶穌,我對自己沒有把握,但我願更新奉獻,一生全時間服事你,我渴慕跟隨你走十字架的道路。」
      回頭想想沒有一件事是照著我所安排,但是每一件事都好適合我,每一件事都是主的手在那裏有美好的調度,我只能說:「主耶穌,我愛你,我不屬自己,我今屬於你,不再屬於自己。」
因此,羅馬書十二章一節:「所以弟兄們,我藉著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
      凡奉獻自己的人,他的人生不在自己的手上,乃在主的手上。你要將自己的人生握在手中呢?還是交在主的手裏呢?(葉惟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