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本聖經可以視為三一神與人之間一部神聖羅曼史。在我們的詩歌本中,收錄的許多首詩歌就是在傳達這份絕佳愛的故事,其中就包括了詩歌第27首。十八世紀末至十九世紀,正值英國工業革命時期,福音派運動的興起讓人關注人靈魂的得救。

以撒泰勒(Isaac Taylor)家族中的兩姊妹就誕生於此時代。她們致力於兒童詩歌的著作。妹妹簡泰勒(Jane Taylor,1783~1824)是著名兒歌「一閃一閃亮晶晶」的著者,而姊姊安泰勒(Ann Taylor Gilbert,1782~1866)就是這首詩歌的著者。這首詩歌共有四節,詞和曲都很優美。詩人雖然沒有用很華麗的字眼,但在前三節以自問自答的方式描述神的大愛,成為這首詩歌的獨特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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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神阿,你為何故賜下耶穌基督,你的親愛兒子,來為罪人受死?」

若不是父「賜下」祂的親愛兒子耶穌基督來為罪人受死,成功救恩,人類將是何等的無望。羅馬書三章廿三節說到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我們的結局本是受公義之神的定罪和審判而永遠沉淪的,但感謝神,約翰三章十六節告訴我們:「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入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神愛世人是到一個「甚至」的地步,要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雖然宇宙萬有說出神的愛,但這些都不是神愛的全部。惟有神的獨生子,才是神愛的全部,因為神乃是藉著祂的獨生子,才得以完全表明出來。因此,神愛世人可說是愛到一個不為自己留下一點什麼的地步,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了人。神不僅將祂的獨生子賜給我們,更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把祂愛世人的心,向我們顯明。(羅五8。)因此,我們都要對父的愛感到寶貴。

第二節:「神,你兒子為何,離開天上寶座,受苦直到命絕,流出祂的寶血?」

 神的兒子,我們的主耶穌,原與父同等,坐在天上神寶座的右邊。然而,這位高高在上的神卻降卑自己來成為人,歷經三十三年半受苦的人生,直到祂上了十字架,流出祂的寶血為我們成功救贖。祂是在肉身、心靈上為我們受苦,不僅忍受從人來的羞辱、頂撞,連祂的親兄弟也藐視祂(約七3),但祂為那擺在前頭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來十二2)。彼前二章廿四節說:「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著;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根據約翰壹書三章十六節,主耶穌為我們捨命,使我們知道何為愛。當保羅在加拉太書論到基督頂替律法時,他作見證說:「祂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加二20)主耶穌在十字架的死和所流的血,告訴我們子神為我們捨命的愛。(待續,姚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