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種的生命皆有每一種的律,在人的心思裏有為善的律,但人墮落後,罪就進到人的身體裏,身體就成了肉體。肉體住著罪與死的律。信徒得救前,常想要為善做好人,但罪與死的律卻使我們好事做不來,卻盡是做壞事。

 感謝神,當我們信入主耶穌,神的生命作為生命之靈的律進到我們的靈裏。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生命之靈的律是最高的律。詩歌第二節:「脫離了肉體、邪情和私慾,脫離了嫉妒、忌恨、爭競」,信徒重生得救後,接受主耶穌作生命,並享受這生命,我們就得著釋放,脫離肉體和肉體的邪情私慾。邪情私慾是內在的,牠的彰顯就是嫉妒、忌恨和爭競。脫離了的意思就是我們不再受牠的綑綁和挾制,主耶穌的生命已經釋放了我們,因為我們活在生命之靈的範圍裏。

 第二節後半:「脫離了世界、虛榮並美譽,脫離了一切無謂人生。」肉體的傾向是愛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愛慕虛榮和美譽。世界上的事包含: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二17)。在這生命之靈的律裏,一切的脫離都是自動自發、不知不覺、不花力氣的,因為得勝的是住在我們裏面生命之靈的律,不是我們自己的立志努力。
 詩歌第三節:「脫離了金錢閃耀的吸力,脫離了剛硬、雄心、己意,」瑪門(金錢)與基督相對,信徒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六24)。要脫離金錢閃耀的吸引,我們不僅要信入主耶穌(得著神聖的生命),我們還需要持續享受這生命,惟有這復活生命的大能,使我們能脫離瑪門,脫離己的剛硬和雄心;不尋求自己的旨意,而以尋求神為我們的目標和滿足。

 第三節下半:「脫離了律法字句的絆羈;希奇的釋放,哦,何希奇!」作者從掛名的教會會員,而後經歷生命重生的奇蹟,其祕訣乃在於生命。主耶穌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本詩歌從生命的經歷告訴我們,惟有主耶穌的生命能釋放我們脫離外面字句的律法,使我們得著真正的自由。
 作為在主恢復裏的信徒,我們豈不應當更寶貝,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已經裝置在我們裏面,且天天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只需要與生命之靈的律來合作,藉著不斷呼求主的名,禱讀享受主的話,常常操練我們的靈,「打開」這「開關」,使我們能享受基督作自由,而過禧年的生活。禧年的生活就是無憂無慮、無牽無掛;因此,一切應心,萬事如意。我們要從遵守律法的羈絆裏得著釋放,惟一的路就是運用我們的靈,呼求祂的名,操練我們的靈與那靈接觸,用起初的愛來愛祂,將心思置於靈,並過身體生活,使我們也能有此詩所述生命的經歷。(完)洪明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