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歌的作曲者是麥爾斯(Charles Austin Miles, 1868-1946);作詞者是李常受(Witness Lee, 1905-1997)。
 神永遠的經綸是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模一樣。在神經綸的線上,這一首高品的詩歌,從基督的啟示帶出經歷基督的歷程。

 詩人從描述基督的身位,伴隨與人的關聯,以及點出經歷享受的路,譜下此詩的思路。如保羅曾說,「神所豫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30)這說出得榮耀乃是神完整的救恩,按照神藉著那靈在我們靈裏重生我們的原則,把我們屬死且必死之罪的身體,完全用祂生命和性情的榮耀浸透,而使這身體變化,像祂兒子復活榮耀的身體一樣(腓三21)。最終,達到如詩歌第七節所發表的最高點。

 第一節:「榮耀基督,親愛救主,你是神的榮耀顯出!原是永遠無限的神,竟作時間有限的人。」主耶穌這位大神的化身,就是在父神懷裏,並表明出父神的獨生子。祂原是永遠無限的神,兩千多年前成了時間有限的人;今天更進到我們這小小的人裏面,受到諸多的限制。讚美主!祂這位無限、永遠裏的神,現今住在我們裏面,與我們同活。
 第二節:「神的豐盛藏你裏面,神的榮耀從你彰顯;前在肉身成功救贖,今成那靈與我聯屬。」基督在祂的成肉體裏,完成救贖的工作,並且成了那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賜生命的靈,來與我們聯屬。經歷上,我們不能只停留在欣賞這些話而已,而要問我們的生活是不是這樣?神的榮耀從祂彰顯,但祂今天在我們身上彰顯不彰顯?再者,今天那靈是否與我們聯屬?我這作丈夫的,與妻子談話的時候,基督是否與我聯屬呢?在經歷上也許我只能說,「前在肉身成功救贖,」但是我無法說,「今成那靈與我聯屬。」所以我們唱這首詩歌,要渴慕在我們身上有其中的實際。


 第三節:「凡父所有全由你承,凡你所是都歸於靈;靈進我靈作你實際,使你成為我的經歷。」這一位靈進到我們靈裏作我們的實際,就使這位包羅萬有的基督成了我們的經歷。我們若查對我們的情形,就必須說,我們實在缺少這樣的經歷。我們雖然唱完了這樣高的詩歌,但是可能立刻就和配偶爭吵起來。我們沒有讓主的靈進到我們靈裏作我們的實際,使主成為我們的經歷。我們反而以自己的脾氣和個性作我們的實際。當我們唱到這樣的詩歌,應當流著淚來唱,並且對主說,「主阿,凡父所有全由你承,凡你所是都歸於靈;靈進我靈作你實際,使你成為我的經歷。主阿,赦免我,我不是這樣。我需要你的靈進到我靈裏作你的實際,使你成為我的經歷。」我們是應該這樣一面唱一面流淚,並且天天都有這樣的經歷。李常受弟兄曾提醒:我們中間有亮光、有書刊、有詩歌,但是卻忽略了在生活中實際的經歷。保羅在這事上是我們的榜樣:「在祂裏面,照著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受過教導。」(弗四21)那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指耶穌一生的真實光景;耶穌在生活中總是在神裏面,同著神並為著神行事。神是在祂的生活中,並且祂與神是一。經歷上,我們要讓主的靈進到我們靈裏作我們的實際,使主成為我們的經歷。


 第四節:「靈今藉你生命活話,在我裏面將你實化;接受這話,接觸這靈,你就作了我的供應。」我們在生活中,要讓靈藉著主生命的活話,在我們裏面將主實化。時刻接受這話,接觸這靈,好得著主作我們的供應。第五節:「靈裏敬拜,靈裏瞻仰,如鏡返照你的榮光,我就變成你的形狀,使你從我得著顯彰。」我們要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主並返照主的榮光,我們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林後三18)。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在生命裏長大、往前。第六節加強堆加前節,補充道,「惟有如此纔能成聖,必須如此纔能得勝;捨此無法摸著生命,捨此無路可以屬靈。」甚至到一地步如七節說:「藉此你靈浸透全人,到處是你,到處是神!我就脫離天然自我,與眾聖徒作神居所。」在我們身上,主在積極一面,藉著重生、變化、浸透等過程,將祂自己更多作到我們裏面。同時在消極一面,使我們脫離天然自我。至終,不但我們個人每一部分完全被神充滿,而也與眾聖徒作神居所。如保羅曾說:「在祂裏面,全房聯結一起,長成在主裏的聖殿;你們也在祂裏面同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裏的居所。」(弗二21~22)副歌說:「榮耀基督,大神化身,奧妙、豐富,享受不盡!聖中之聖,人中之人,在我靈裏作我福分!」我們需要學習,把這些話實際的應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黃恩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