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得著我金與我銀,…得著我才與我智…。」

 在路加十六章,主耶穌對門徒說一個比喻:「有一個財主,他有一個管家,有人向他控告這人揮霍主人的財物。主人叫管家來,對他說,我所聽到關於你的事,是怎麼樣?把你管家職分的賬目交代清楚,因你不能再作管家了。

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要撤去我的管家職分,我該作什麼才好?鋤地吧,無力;討飯吧,怕羞。我知道該怎麼作,好叫人在我被撤去管家職分之後,可以接我到他們家裏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油。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另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精明;因為今世之子對待自己的世代,比光明之子更加精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為自己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遠的帳幕裏去。」(1~9)

 主說,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為自己結交朋友;這意思是指,我們要照著神的引導,用錢財行事幫助人。錢財本屬於撒但的世界,在地位和存在上是不義的,並且不在神的范圍裏,是在撒但的世界裏。事實上,就神而論,錢財不該存在。我們若愛錢,就是愛不該存在的東西。然而主說,我們若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並幫助別人,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就是撒但的世界過去之後,錢財在神的國裏就毫無用處了。那時,那些因我們正確使用錢財而得利益的人,會歡迎我們進到永遠的帳幕裏去。

第四節,「得著我心與我意,.. 得著我愛與我情,…。」
 我們都是信徒,因此我們都當愛神。世界上沒有第二種宗教像信耶穌說到愛神的。愛神,是基督徒所獨有的特徵。聖經上說,信子的人有永生,信就夠了,沒有說到要盡心相信。心裏相信,就有永生,沒有說到要盡心相信。但是愛神是要盡心、盡性、盡意的。這是誡命中的第一,就是無論放在那裏,這總是第一。且是最大的,就是無論放在那裏,這總是最大的。我們今天要讚美神,祂命令我們愛祂。…神不只要我們信祂,並且也要我們愛祂。

第五節,「主,你得著我一切…」
 聖經裏有馬利亞愛主的例子。「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至貴的真哪噠香膏來。」真哪噠香膏,已經是很好的了;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好得無可再好了。這至貴的真哪噠香膏,是盛在玉瓶裏,玉瓶,也是頂寶貴的。可見馬利亞所奉獻給主的,不但香膏是至貴的,而且盛香膏的瓶也是頂寶貴的。所以凡是獻給主的,都得是頂寶貴的才可以。她「把膏澆在耶穌的頭上。」她這樣一作,屋裏就滿了香氣(約十二3)!不但在當時屋裏是滿了香氣,就是現在,當我們讀這段聖經的時候,好像也滿了香氣!主耶穌說,「她在我身上作的是一件美事。」(太二六6~10)主耶穌反對門徒的理想,以為這樣的膏祂,這樣的奉獻給祂,是一種的「枉費」。主說,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太過的愛祂,太過的順服祂,太過的為祂費財費力,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忘記了在主裏面先進者的批評,愛祂到忘記了外面窮人的需要,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愛祂到肯枉費一切在祂身上,乃是一件美事,不是枉費。

副歌,「為你我願獻上我命與我愛,事你、愛你到萬代。」
 是什麼能叫我們如此能將全人獻上,事奉主,愛主,直到萬代呢?無他,乃是因主愛的吸引,祂愛我們到一個地步,戴上荊棘冠冕受盡譏誚,為我們釘死十架受盡苦害。然而,主能如此得著我們的一生、我們的手與足、我們的口與舌、我們的金與銀、我們的才與智、我們得心與意、我們的愛與情,得著我們的一切,都是十字架上的工作所完成的。這十字架的目的不是使人受苦,而是將人了結。將人釘在十字架上,目的就是把他了結。這是約翰十九章裏十字架的意義。十五節指明這一點:「他們喊著說,除掉祂,除掉祂,釘祂在十字架上!」這一節指明主被釘十字架、擺在十字架上,就是被了結。所以十字架不是為著受苦,而是為著了結。
 我們必須曉得,十字架在這一章裏的特殊意義,就是了結舊造。它了結了舊造的人、事、物,這一切都與神的旨意背道而馳。凡是敵擋神旨意的,都必須了結。在神的經營裏,這種了結是由十字架的死所完成的。
 願我們向著主的一切奉獻,不是憑著自己的天然與努力,乃願將自己擺在十字架上,讓主來了結我們的舊造,使我們能在新造裏為主使用。(完)(呂惠君)

參讀:《利未記生命讀經》第二十八篇、第三十篇,《路加福音生命讀經》第三十六篇,《健康話語的規範》第四系列第九課、《約翰著作中帳幕和祭物的應驗》第五十七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