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首詩歌是李常受弟兄(Witness Lee, 1905-1997)所作。詩歌的每一節皆以「哦主,你今乃是那靈」來開頭,這是陳述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這節說出,主基督就是那靈。「主的靈」也指明那靈與主是一。主的靈實際上與主乃是一。

 主的靈在那裏,意思就是說,那靈,主在那裏。這裏的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三一神為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裏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裏稱作「那靈」。藉著詩歌一到五節,逐一來解開主成為那靈之於我們一切的豐富。(《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八篇)

 第一節:「哦主,你今乃是那靈,將我點活、賜我生命;用你豐富將我供應,何其榮耀、何其神聖!」
 我們知道祂乃是作為那靈進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藉著主作為那靈進到我們裏面,將我們死沉的靈點活,並分賜生命給我們。而詩歌第一節下半則說:「用你豐富將我供應,何其榮耀、何其神聖!」說出主乃是藉著分賜到我們裏面的那靈,來供應我們。經節是根據加拉太書三章五節:「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在我們一面,我們已經接受了那靈;在神一面,神是不斷的供應那靈給我們。神天天供應那靈,我們天天接受那靈的供應。以弗所書三章十六節:「願祂照著祂榮耀的豐富,藉著祂的靈,用大能使你們得以加強到裏面的人裏。」說出當我們得著供應時,就可能成為神的彰顯。當主耶穌在地上彰顯神時,神的榮耀就得著顯明。這節詩歌指明照著神榮耀的豐富,經歷神的豐滿,使神得著彰顯。(《加拉太書生命讀經》第十四篇,《以弗所書生命讀經》第三十二篇)

 第二節:「哦主,你今乃是那靈,用你大能將我釋放;生命之律,規律、節制,使我自由、使我剛強。」
 這是陳述羅馬書八章二、廿一節:「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指望著受造之物自己,也要從敗壞的奴役得著釋放,得享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生命之靈的律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成了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這就是說,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自己就是生命之靈的律。這律要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主的靈就是主自己,有祂就有自由。這裏的自由是指脫離帕子之下律法的字句而有的自由。(《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七篇)(待續)(莊恩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