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痛中的經歷

 今天我和姊妹一同分享的見證是,約翰福音九章一至三節:「耶穌…,看見一個生來瞎眼的人。門徒問耶穌說,…是誰犯了罪,叫這人生來就瞎眼?是這人,還是他的父母。耶穌回答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

 2月10日(週五)當天,日夜溫差十度以上,中午去新盛街會所,因著出門時,保暖衣物穿得不夠,傍晚六點多,身體感到不適,就在黃金時間被送到大同醫院。在加護病房五天,普通病房十天,經過與護理師及主治醫師充分溝通後,他們強烈建議在2月24日出院,並居家做復健及持續追蹤治療。


 這次腦部傷到右手、右腳及語言區,據醫生說:受傷部位嚴重,目前醫院評估持續進行物理、職能、語言及針灸四大部分的復健。

 感謝神,為著要在小子身上顯明神的作為,神許可這樣的苦難臨及我們全家。分享三個點:

一、所有的醫護人員都希奇,短短兩個月能從半昏迷狀況到如今生活可以逐漸自理,可以簡單禱告,可以與人有交通。

二、藉著眾弟兄姊妹的代禱轉成了我的救恩。張姊妹接到電話趕到醫院,第一通電話打給方弟兄,方弟兄立即在群組裏請求弟兄姊妹代禱。第二通電話打給恭府弟兄,恭府弟兄及瓊高弟兄趕到大同醫院來看望,我們一直聯於主,聯於身體,聯於弟兄姊妹。

三、在患難中我們學習轉向主、倚靠主,對主沒有任何抱怨,相信主永遠不會錯。兩個女兒,兩個女婿及姊妹全心陪同、扶持,同心面對所有困境。(張武旺)

 希伯來書十一章一節:「信就是所望之事的質實,是未見之事的確證。」事情發生的非常突然,讓我措手不及。隔天2月11日是我們當年結婚的日子,我哭倒在主前,「主阿,為什麼在這個日子送給我這麼大的禮物?」但在禱告中卻有一種從主來的平安與穩妥。結婚聚會所唱的詩歌270首:「一事我所知,祂永不會錯,一事我所作,要將祂得著;一天過一天,神是我所要,至終的賞賜,神作我榮耀。」成為我應時的幫助。我裏面深信主不會錯,主能做人所不能做的。在這陪伴的兩個多月,對主的倚靠、以及信託所信的主是前所未有的。

一、每一個決定都影響張弟兄後續的恢復,我多次面臨抉擇,例如,要不要轉院?出院後要如何進行復健?小女兒回美國之後在我上班時間由誰來陪伴?這些都是我非常掙扎和猶豫的。結婚這麼多年,家裏重大事情都是張弟兄決定,我來執行,但突然間逼得我須完全依靠主的帶領,信實守約的神總給我活的引導,讓我清楚當如何行,主阿!我需要你,我不能活無你之處。

二、更深瞭解張弟兄心理及身體各面的需要,並能按他的需要給予協助。從轉到普通病房,醫生交待要預防跌倒,再加上張弟兄的手、腳不方便,我就得眼睛一直注意他,不能有任何的閃失,但張弟兄的恢復是每天都在進步,有時突然發現可以自己活動,有時可以自己洗澡,可以自己走路,可以寫字,可以讀經,可以與人交通了等。所以,我需每天調整我陪伴的方式才能適合他的需要。我學習放下自己的想法,仰望主每天給我智慧的心,來陪伴他進一步的復健。

三、有許多弟兄姊妹關心或耽心我在陪伴的過程,體力是否能負擔得了。感謝主,在醫院時,藉著讀晨興聖言給張弟兄聽,我也得到堅固;出院後在家更是享受生命讀經,不讓自己有負面的想法,積極抓住復健的黃金時期,無論是到診所或在家就是認真復健;因為或在高山、或在低谷,我的主都是我們的好牧人。

四、弟兄姊妹如同雲彩圍繞我們。從在急診室的急救區、加護病房、普通病房,甚至回到家裏,許多弟兄姊妹的看望、代禱使我們雖在艱苦的環境中,但並不孤單。在此謝謝弟兄姊妹們,願您們做在我們身上的主親自報答您們,我們都愛您們。也願主在這段日子構成在我們裏面的能成為召會的益處。目前我們已開始量著張弟兄的體力走出去看望。感謝主奇妙的醫治,為要在張弟兄身上顯明神的作為。(張劉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