贖回光陰讀主話,生命成長見變化

  我是一位職業軍人,在民國51年,我還是一個小學生,瑞隆區的李師母(張瑞珠老師)曾帶我去過新盛會所,那時對主並沒有特別的感覺。我曾經擔任過連長,在軍人生涯中,面對過許多狀況,因為工作上的需要,各式各樣的人都必須接觸,尤其是年輕的我碰到長我20歲的老兵時,常常需要透過江湖術語才比較好與他們對話、溝通。也學會了和他們稱兄道弟,常常也要透過菸酒來搏感情。

  民國89年軍職退休後,李師母再次向我傳福音,我受浸了,然而受浸後卻沒有過正常的召會生活,沒有追求聖經,更不用說瞭解聖經的內涵。我姊妹很愛主,常邀約弟兄姊妹到我家小排,我卻常常藉故出門,等散會後再回家。民國93年,我的大兒子上了大學,寒暑假回來時,總會跟弟兄之家的弟兄們晨興、晚禱,因為怕打擾到家人,總是將房門關起來,我擔心空氣不流通,會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那時突然出現一個念頭—應該跟孩子一起過召會生活,然而這念頭卻是稍縱即逝。

 

  民國106年,我的父親被主接去。我父親生病後,長時間在醫院照護無法言語。那段期間弟兄姊妹常在愛中問候與看望,每次他們在病床前唱詩禱告時,我父親的眼神就顯得特別喜樂,這讓我覺得非常稀奇,到底是什麼力量,讓他們像家人一樣的對待我們。因此我試著開始陪媽媽去參加主日聚會,一開始還是不太習慣,然而小區的弟兄們堅定持續的陪我讀經、晚禱,為我解開聖經那奧祕神聖的話語,一年的召會生活後,我開始對主的話滿了渴慕,神的生命、神的話語一點一滴的進到我的面,叫我這個人逐漸的更新、變化。

  現在的我,每天早上一定會與同伴晨興、自己讀聖經、常常向人作見證。我發現我需要贖回光陰,將那被蝗蟲吞吃的日子贖回來,好好的享受基督的豐富。這樣的生活,連我最親密的家人也從我身上感受到奇妙的大改變。

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8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20上)

 

  主的話就像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引領我走每一步路,如今的我何等寶愛主的話,我也期許神的生命能在我面長大成熟。我願意與聖徒們同被建造、在生命上被調整、天然的性格讓神來對付;因著我的恢復,我的女兒也開始過正常的召會生活,現在我們全家都在信仰上持續追求、進步,且恩上加恩。我們願意過一種生活—忘記背後、努力面前,親愛人、榮耀神,活出神喜愛的樣式,好叫神的生命從我們身上彰顯出來,這是何等喜樂的事。基督徒的生活是享受恩典的生活,我們每一位都需要盡恩典管家的職分,成為一個分賜恩典的人。(前鎮區 蕭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