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至26日全臺手語暨聽損聖徒相調特會分享 
 這次相調特會,4月25至26日在臺北市召會忠義會所舉行。25日上午我們到臺北市及新北市附近景點參觀,下午五點報到。全臺參加人數達二百人,高雄有32位聖徒與會。

 此次特會的主題是「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第一篇說到「祭司的意義」,祭司乃是專門為神的權益活著並事奉的人,乃是接受神、被神充滿、浸透並浸潤的人;也是一個在與神的調和中接觸神的人,在靈的新樣裏事奉的人。弟兄幫助我們早晨要先來到神面前、向主敞開、被祂潔淨、充滿,作一個向主活的人,如此才能有真實的神人生活,如此我們的事奉也才能在靈的新樣裏,不在宗教的老套裏。

 第二篇「祭司的職任-點燈與燒香」,弟兄把帳幕中院子、聖所、至聖所中一切的擺設及器具描繪得非常清楚。祭司的主要職任就是點燈(讀經)與燒香(禱告),因著他們的服事,聖所不再是漆黑的,而是滿了神聖之光的照耀。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子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乃是豫表著我們的聚會,而點燈就是豫表正確的聚會方式。我們的聚會需要有合適的祭司點燈,以帶來神聖的光。燒香則是會幕裏每一件事的中心,表徵我們的禱告是在復活升天的基督裏並同著基督禱告。
 第三篇讓我們看見保羅是福音祭司職分的榜樣,將救來的罪人當作屬靈祭物獻與神,目的為建造基督的身體。我們傳福音,必須在重生的靈裏,憑主復活的生命和大能,而不憑天然的生命和才幹。
 最後,弟兄鼓勵每一位要享受神,被神充滿,不要只忙於外面的事物,而要進到聖所得供應,才能湧流生命。要率先作榜樣,週週出去訪人,作神福音勤奮的祭司,每週至少花兩小時與聖徒配搭出訪,一年內能帶一人得救,更藉著家聚會餵養使他們成為常的果子。(新盛區 簡國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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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北市召會忠義會所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