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至2月16日 小排問題研討(恢復本聖經讀經進度:創世記十五1~二十18

 

問題一:神為什麼十三年之久沒有向亞伯拉罕顯現?神要亞伯拉罕學什麼功課?我們又該如何經歷呢?

參考:

《聖經之旅第一冊》、創世記生命讀經
神應許亞伯拉罕要生一個兒子,但亞伯拉罕沒有等候神給他一個兒子,就自己娶妾生了一個兒子─以實瑪利。結果十三年之久,神沒有向他說話。亞伯拉罕雖然生了一個兒子,卻也虛度了十三年。過了十三年,亞伯拉罕年九十九歲,已經衰老了,身體如同已死了。他就是自己要生兒子也不能了。到了這時候,神才又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這是神第一次啟示祂這一個名─“全能的神”,也可譯作“全足的神”。當神向亞伯拉罕啟示這名之後,神向亞伯拉罕要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甚麼是完全的人?完全的人就是純潔的人,神所要求亞伯拉罕的是純潔沒有攙雜。(創十七1。)

神吩咐亞伯拉罕要行在祂面前,這意思就是享受主那全豐全足的供應。當我們享受祂供應的時候,我們就是行在祂面前。神也吩咐亞伯拉罕要完全,這意思不是他不好,乃是他缺少神。我們沒有神,就不得完全。實際的說,要完全,意思是我們的生活和工作不倚靠肉體的力量,乃信靠全豐全足的大能者。我們不該倚靠天然的己或肉體的能力,乃該在每件事上信靠神的全豐全足。當兄弟姊妹來攪擾我們,或父母責備我們時,我們想要克制自己不生氣,不回嘴,卻往往失敗。這乃是因為我們走錯了路,我們沒有信靠神,卻想靠自己的努力抑制脾氣。每當我們遇到這樣的狀況時,不要想去勝過你的脾氣;最好的路就是快快呼求主的名,回到全豐全足的神裡面,絕不離開祂,每時每刻都信靠祂。我們若肯這樣操練,忘記我們的脾氣,而每時每刻信靠神,自然會勝過脾氣。我們都必須學習使自己不斷的在神裡面。這就是要完全的路。(參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76~78頁; 創世記生命讀經,770~774頁。)

問題二:羅得是一個失敗的義人,我們要如何避免羅得的失敗,作一個得勝的義人?

參考:

《聖經之旅第一冊》、創世記生命讀經
新約中主耶穌告訴我們:到羅得出所多瑪的那日,就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把他們全都毀滅了。人子顯現的日子,也要這樣。你們要回想羅得的妻子。(路十七2932。)主再來的時候,這世界也要受審判,地上的東西,也要被燒滅。愛世界的人,也要留在地上,像羅得的妻子變成鹽柱留在地上一樣。弟兄姊妹們,恐怕我們太喜歡在虛浮的事上注意,卻忘了在永遠的事上注意。特別是年輕的弟兄姊妹們,路也許還長的很,主如果還遲延,讓我們今天就揀選當走的道路罷。讓我們今天就注意甚麼是有價值的,甚麼是出乎神的,甚麼是存到永遠的罷。盼望我們的榮耀不在今天,盼望我們今天就學習親近神,盼望我們好好來走前面的道路。
彼後二章說到,神在傾覆所多瑪城時,只搭救了那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67。)這說明羅得是個義人,卻是個失敗的義人。我們要作得勝的義人,就必須從羅得失敗的事例受警戒:第一,我們必須主動的尋求主,並得著主的顯現。第二,我們必須主動揀選神,走神的道路,不受別人的影響而浮沉。第三,緊緊跟隨教會中屬靈的源頭,不因為自己的利益而離開他們。第四,不要愛世界,貪享世界的安逸;卻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欲,與清心呼求主的人一同追求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