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一章廿二節說,「活物的頭以上有穹蒼的樣式,看著像可畏的水晶,鋪張在活物的頭以上。」這說出天空清明到看起來可敬畏。這天空伸展在所有受造之物的頭以上。我們若明白這屬靈的意義和應用,這些點對我們就是有意義的。因為這啟示出,我們的頭以上的天該如水晶一樣清明。這意思是說,在我們以上有敞開、清明的天。

 一個基督徒有那一種的天,不是在於他的家庭、職業、經濟狀況,乃在於他的良心。你的良心若沒有瑕疵,天就是清明的。你的天若不清明,意思就是說,你的良心有了過犯。我們要有清明的天,就必須對付我們良心裏的任何過犯和虧欠。當我們與主之間一無間隔的時候,我們的天就明如水晶,我們的良心就是純淨而無虧的。

操練良心到無虧清潔

 良心的無虧,就是良心的無過。無過,是指著所有良心所定罪的過錯,在神面前都對付過去了,都得著神的赦免了,所以良心裏頭再沒有虧欠和定罪的感覺。保羅說,「我因此操練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四16)常存,原文是常常操練的意思。我總不叫我的良心在神面前,在人面前有虧、有過。一旦有了錯,我總要對付,好叫良心裏頭沒有虧欠,沒有一點過錯、污點。我們不能像世人所謂的「髮夾彎」屢闖硬拗。這是很嚴肅的事。誰都能騙,但請記得,你沒有辦法騙你的良心。如果你的良心是無虧的,你在神面前每一件事都對付過,當你和人辯的時候,你裏面就是響亮的,是站得住的。若是你在神面前有的事情是沒有對付的,你看見亮光沒有順服,或者神有要求你沒有答應,或者有一件事要你放下你不肯放下,在你良心裏頭就有了一個虧欠,你講起話來就不能響亮。

 我們必須對一個事實有深刻的印象,就是我們基督徒在主面前若要有清明的天,就必須有無虧的良心。什麼時候你的良心有了定罪,或有了虧欠,我們的天立即就烏雲四佈,幽黯不明。這時我們該向主承認我們的失敗和我們的罪污,而接受祂的赦免和祂寶血的洗淨(約壹一9,7)。這樣,我們的良心就得著潔淨,而無所虧欠。我們就再得著清明的天,與主有清明的交通,而與祂之間一無間隔。

 有時候甚至一件小事,諸如對待配偶的態度不好,都會使我們的天陰翳不明。雖然可能對方是錯的,但我們的態度也錯了,於是我們就失去了喜樂與平安。同時我們可能有一段時間沒有膏油來禱告。我們的良心開始定罪我們,並攪擾我們。這就是失去了基督徒清明的天。我們頭以上的天不再是清明的,因為在我們與主之間有了不對的事情。這種情形要持續,直至我們到主面前求祂赦免。主在我們裏面的膏油塗抹,這時會使我們覺得需要向配偶認錯並道歉。我們一這樣作,「天氣」立即改變;陰翳驟消,清明的天再現。我們裏面又活起來,我們又能讚美主。此時我們再有清明的天,這個天就像活物的頭以上那可畏而明如水晶的穹蒼。我們不僅該在日常生活中,也該在召會生活中,有這種的經歷。(參《以西結書生命讀經》第十、十一篇)(莊晉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