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二章廿八節,主給在推雅推喇召會的得勝者其中一個寶貴的應許:「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在基督第一次顯現時,看見祂星的(太二2,9~10),不是猶太宗教家,乃是星象家。在基督第二次顯現時,祂對那些儆醒等候祂來的得勝者,乃是晨星;但對所有其餘的人,祂只出現如日頭(瑪四2)。

 按照啟示錄廿二章十六節,晨星是與召會、得勝者的被提相聯的。今天晨星是在哪裏?在召會、眾召會中。而耶穌基督是那晨星;祂今天行走在眾地方召會中間。我們要看晨星,就必須到地方召會去。如果我們是搞宗教的,就看不見基督這星。但如果我們是在真正的地方召會裏,我們就會看見星。


 按照彼後一章十九節,晨星是與聖經相聯的。十九節:「我們並有申言者更確定的話,你們留意這話,如同留意照在暗處的燈,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裏出現,你們就作得好了。」彼得把經上豫言的話比作照在暗處的燈。這指明今世乃是黑夜裏的暗處(羅十三12),這世上的人都是在黑暗裏行走、生活行動。這也指明經上申言者的話猶如信徒的明燈,傳輸屬靈的光(不僅供人心思理解的字句知識),照耀在他們的黑暗裏,引導他們進入光明的白晝,甚至經過黑夜,直到主顯現的那日,天發亮的時候。在主這陽光顯出以前,我們需要祂話的光,照耀我們的腳步。暗處,原文也可譯為陰暗地方,即骯髒、乾燥、被人忽略的地方。今世是黑暗、陰暗、骯髒的地方,但申言者的話是照在暗處的燈。

 彼得說,我們留意申言者的話,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我們心裏出現,我們就作得好了。這也是隱喻,說明滿了亮光的時候即將來到,如同晴天破曉,有晨星於黎明前在那些蒙光照的信徒心裏出現。這些信徒藉著留意經上照亮人的豫言之話,得了光照而被照明。這促使並鼓勵他們切切尋求主的同在,並且儆醒,使他們當主在祂來臨(巴路西亞)的隱密部分,像賊一樣來到時,不至於見不到主。

 為此,我們需要贖回我們的光陰,因為日子邪惡。在這邪惡的世代(加一4),每一日都是邪惡的,滿了邪惡的事,叫我們的時間變為無效、受縮減、被奪去。因此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滿有智慧,才能贖回光陰,並把握每一可用的時機,尤其是每天早晨的時光。早晨是我們信徒親近主耶穌,呼求主名、禱讀並默想神的話語(詩一一九147~148)最好的時機;同時學習在每天的生活中操練與主不住的禱告和交通,使我們在生命上長大和成熟。另外,為著使召會得著繁增和建造,我們需要與眾聖徒一同相調,過正常的召會生活(提後二22,來十24~25),並樂意出代價,週週出外去實行神命定之路—生、養、教、建。

 願我們眾人在此儆醒且等候主如晨星祕密的顯現;並都有這樣的禱告,哦!主耶穌!我愛你,願你快來!(楊上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