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耶穌為我們的榜樣,過福音的生活


 正確的福音傳揚,不是在於復興或靈恩神蹟,而是視之為一件平常事。


 藉著在約翰三章,夜裏與一個男子談話,並且在四章顧到一個不道德的婦人,主設立了榜樣。祂所在意的乃是生命、重生和活水。在約翰三章和四章裏沒有神蹟,只有內裏生命的力量、能力和豐富。收成無法一夜之間就預備好;而是花了相當時間耕地、撒種、澆灌、並照料農作物,之後才有收成。這不在於神蹟,乃在於生命裏的過程。



照著正常的生命過程餧養小羊


 沒有人能以神奇的方式,一次永遠餧飽小羊。我們若想要這樣作,就會殺死小羊。反而,我們需要天天餧養他們,每天數次,正如母親一餐接著一餐餧養她的孩子。收割莊稼、結果子、和餧養小羊都是生命的過程。這些都關乎一種在生命方式裏的日常生活,藉著這樣生活並且作這樣的人,我們就會時常享受主的同在、供應、和基督生命的一切豐富。這會充實並拔高我們的聚會,並且使我們活而喜樂。


在生命的經歷上牧養人


(一)幫助人在生命的各階段裏有專特的經歷:我們需要以經歷的方式牧養人。這不是僅僅與他們分享我們的經歷;反之,我們需要知道他們在經歷上到了那裏。一個人若清楚自己的得救,我們就該從得救的確據往前到另一個經歷。或許我們可以幫助他對奉獻有專特的經歷。我們該多次接觸他,直到我們看見他真實經過了這歷程。

(二)知道新人所在的屬靈階段,好以專特的方式幫助他們:我們必須認識人屬靈的光景,然後我們就會知道他們在那裏,他們需要什麼。或者我會與一個人禱告,作一個專特經歷的見證,或者會跟他讀一段聖經或幾頁書報。有時我會請另外兩位弟兄與我一同去幫助某個人,或者我會邀他來吃飯,目的是要幫助他。幾週過後,我就能看見這個新人得到專特並確實的幫助。

(三)幫助人進入對基督真實的經歷:我們必須一直幫助人進入對基督真實的經歷。這是經歷的問題,不是知道的問題。我們能幫助人多少,乃在於我們經歷了多少。我們都需要學習對基督有真實的經歷。這樣,我們才會有一些紮實、豐富的東西,好供應受我們照顧的人。這是一件大事,我們需不斷的操練。

(四)牧養的目標乃是為著召會的見證:經歷基督乃是為著召會。撒但是詭詐的,他可以讓我們顧到生命的經歷,但他不會讓我們正確的顧到召會。神的經綸完全是為著召會,我們在這裏乃是為著召會的見證。這是一場屬靈的爭戰。我們能向人供職說到召會生活有多少,乃在於我們經歷有多少。這一切都要求我們有學習,並且要有相當的經歷。如此自然過一種福音的生活,結出常存的果子,並能真正的在生命裏牧養人。(參《為著召會的建造正常結果子和牧養的路》第六、九章)(李恒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