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週訊交通到,基督徒的生活是「來來去去」的。「來」到神的寶座前,「來」聚會,「來」禱告,「來」讀經,「來」得救,「來」接受恩典,「來」被神充滿。阿利路亞!我們都已經來了!以賽亞書六章八節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肯為我們去呢?…」弟兄們相信這個時代已經過了百分之九十五,召會時代,恩典時代即將完結,

主說:「所以你們要去,…」(太二十八19),這裏所說的「去」就是為福音開展而移民。移民不是使徒或基督教「傳道人」的事,而是門徒們的事。帶著那元首基督所賦予的權柄「去」,享受主天天與我們同在,日復一日,直到這世代的終結。

移民是神所命定的
 在創世記中,神造男造女,祂就賜福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創一28),遍滿地面需要藉著移民,我們若因主而遷移,就越符合神的法則,得享祂的祝福。聖經中,亞伯拉罕是移民之祖,他從加勒底的吾珥被神呼召,於是遷入迦南美地,因而得著美地為福分(創十一31,十五7)。地上頭一個地方召會乃是在耶路撒冷的召會,這召會是由一百二十位從加利利遷移到耶路撒冷的門徒們所組成(徒一11),在五旬節那天,有三千人受浸加入召會,其中大多不是本地人。
 第二個興旺而成為擴展主行動中心的地方召會是在安提阿,安提阿召會也不是由當地人興起的,乃是因著耶路撒冷召會受到逼迫,四散的聖徒們向北移民至安提阿(徒十一19~20),只剩使徒留在耶路撒冷(八1)。我們若關心主的再來,我們就該在移民的事上多有禱告,有預備,好有福音行動,隨時被差遣出去移民。

 

在美國移民的簡史(1970~1971)
 在1970年夏天,大約一百位從遠東來的聖徒赴美訪問之後,就有了五次的移民行動。首先是約八十位(不包括孩童)移民到休士頓;其次有七十位移民到西雅圖;第三次是八十位搬到亞克朗(Akron);第四次是四十位搬至亞特蘭大;第五次是四十多位搬至芝加哥。移民聖徒之總數約有三百位,加上四百位孩童,因此在1970年有七百位移民。次年,美國眾地方召會又有約一百五十位(加上三百位孩童)分散出去,為著移民。兩年間,包括孩童在內,大約有一千人移民。

移民是身體的行動
 移民不是一種運動,不是靠組織的宣傳,募款,接受申請,任命傳教士等方式,乃是在戰略上和實行上配合基督身體的行動。移民就好像派出軍隊前的呼召(徵召)、訓練,編組成軍,為著產生新婦軍隊,得人、得地,為著迎接主的回來。

2020年高屏澎大區鄉鎮移民福音開展之負擔交通
 目前高屏澎大區有16處召會,尚有24個地方還沒有金燈臺的設立,其中居民人口兩萬以上的,有屏東縣里港、新園、鹽埔、高樹。尤其位於內埔鄉的屏科大及美和科大,學生人數近兩萬人,有來自四十多個國家,六、七百位外籍學生,這些都是我們傳揚國度福音最佳的漁場。雖然高雄本地仍有多處還有多人未聽過福音,但主仍有負擔叫門徒們傳福音到別處去,如同行傳八章說到腓利到撒瑪利亞去,至終傳福音給一個埃提阿伯(衣索匹亞)人的太監,藉此福音向南開展到非洲。我們需要看見主在祂恢復中的異象,並答應祂吩咐的呼召。我們需要重新被挑旺向主絕對的奉獻,我們應當說:「主,我仍然愛你,我要更愛你!」我們應當起來跟從主當前的行動,並調整我們自己,合於祂的規律,好合乎祂使用,在祂手中,作貴重的器皿。但以理書十一章卅二節說:「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特別在這些日子裏,聖徒作今時代有價值的事-移民為福音開展!(黃海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