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人聯調活出基督身體實際

 一個人得救,乃是得著主耶穌基督,不是只有得著平安喜樂。平安喜樂等種種福分固然是相信神之人定規得著的,但這不是神召我們的目的,神召我們的目的乃是要我們有分於祂的兒子。

我們原是虛空的人,有一天,神的生命,也就是神自己進到我們裏面,我們與神合而為一,這就是得救。神與人合一是神的工作,是神的旨意成就在人身上,也就是神在人身上最終的目的。主耶穌藉著死與復活成為那靈,進到人裏面,並調到人裏面,這才達成了神最終的目的。而基督身體的實際簡單的說就是神所救贖的一班人和神人基督一同過神人的生活。在基督成為肉體死而復活之前,宇宙間有神在天上,也有人在地上,可是宇宙中沒有一個人是神又是人。然而,這個神而人者不是眨眼之間就變成一個人,這樣的神蹟大部分人都無法承受。祂乃是照著人天然的律,在母腹成孕,然後生成一個人,從作小孩子起在地上活了三十三年半。福音書給我們看見,衪只有末了的三年半出來傳道,帶領門徒真正的作神的工作。那前三十年在幹啥呢?福音書題的並不多,不過我們能讀出來衪是在一個窮木匠家裏生活,人們稱衪為木匠。現今由於光的照耀,我們看見原來衪是用三十三年半的工夫在地上活出一個神人生活的模型,有歡笑,有悲傷,在生活中衪也會餓,也會渴,也會睡,甚至衪也流淚哭泣,疲乏睏倦。


 基督的身體不光是一個辭句,乃是一個實際,基督身體的實際就是神人聯結相調,活出一個團體的神人。為此,我們必須經過死而復活,我們也必須天天在靈裏,照著靈而行。換言之,活出基督身體實際的路就是神人聯結共同生活。經過死而復活,死把我們這一面的一切都清理了,復活把我們的人性拔高。現在我們雖然是神的兒女,但我們身上還掛著許多消極的東西,所以我們還不能離開十字架,無論我們講地方召會不是獨立的,又或者講地方召會一面是獨立的,一面是聯結於一個身體的,我們若看見光,不要有太多想法,自然而然就會保守身體的一。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裏面運行,一旦在靈裏,就會保守這個一,假設不在靈裏,說不是分裂也是分裂,這個一是什麼?一就是那靈,因此以弗所書四章四節才說:「一個身體和一位靈,我們蒙召也是在一個盼望中蒙召的。」親愛的弟兄姊妹,基督活著,我們也要因衪活著。(壽山大區 蔡芳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