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靠神有平順,禱告主得恩憫

  我目前就讀中正高中一年級,在今年受浸得救,很高興能夠與大家分享我對主的經歷。

  剛得救接受餧時讀到了一處經節,約翰福音一章十二節:「凡接受祂的,就是信入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成為神的兒女。」

很蒙主愛的照亮。當時我失去我人生的方向,連上學都不去,是主接納了我。雖然我放棄了自己,主卻沒有放棄我,我接受了祂,信入了祂的名,然後我就在一次主日喜樂的受浸得救,成為弟兄,成為神的兒女。這處經節真的表達了主耶穌對我們的包容與慈愛。

  我第一次真正的與主交通,是在今年四月,那時不準備會考也不上學的我,讓媽媽很擔心。有一位弟兄來到我家傳福音,與我一同唱詩歌,鼓勵我讀聖經與參加主日。他告訴當時希望他趕快離開的我說:「耶穌是萬能而且充滿愛與包容的神,只要接受祂,聖靈就會住到你的裏面,隨時幫你、鼓勵你,讓你活在主愛的光中。你所擔心的學校與人緣問題就能因為向著主禱告而改善。」在弟兄與媽媽的鼓勵下,我開始晚禱以及參加主日,之後情況真的改善了,主果然聽了我的禱告。這使我開始相信神。

  在一次的晚禱,我讀到希伯來書四章十六節:「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受憐憫,得恩典,做應時的幫助。」這處聖經節使我開始覺得我只要有什麼困難,就跟主說、跟主禱告,我就能受憐憫、得恩典,做應時的幫助;主會幫助我解決問題,我的難處以及說不出口的辛苦都能向主說。我越來越信靠這位神,我就過的越順利、越安心,每當來到召會就覺得快樂,召會成為我的避風港,我的家。

  又過了幾週,在一次主日聚會中,一位弟兄問我「不論是誰都能參加聚會,讀聖經,與向主說話禱告,那基督徒跟一般人到底不一樣在哪裏呢?」我當時不知道答案,弟兄說:「我們是神的兒女,當我們在受浸池裏洗淨我們的罪,我們就永遠得救。每當你向主說話,主必須聽,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我們和神是家人。」弟兄說完後,就鼓勵我受浸得救。當時主的愛在我心中發芽長大,因為我也想要有一位又真又活的主住在我的裏面,作應時的幫助。於是就喜樂的受浸得救了,這是我認為我做過最對的事。

  直到今天,我也一直活在喜樂的召會生活中,生活一天比一天快樂,因為主與我同在,又有這麼好的召會生活。(後驛大區 王亮傑)